宜丰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
(2022-2035年)
委托单位:宜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编制单位:南昌大学中国中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3月
目 录
前 言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将我国的绿色发展之路提升到新高度,成为我国未来数十年内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基调之一。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正不断推进能源革命,降低化石能源的比重,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已突破60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井喷极大地带动了锂离子电池的发展。在下游需求及产业规模爆发式增长的带动下,提高镍、钴、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已成为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
全球锂资源储量丰富且高度集中,2021年全球已探明的锂资源储量达到8900万金属吨,主要以盐湖锂和矿石锂的形式存在。盐湖锂资源多分布于智利、阿根廷等南美洲国家以及我国青藏高原地区,约占全球锂资源总量的58%。岩石矿锂资源有锂辉石、锂云母、透锂长石等,主要分布于澳大利亚、加拿大、津巴布韦、巴西、美国、墨西哥和中国。而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动力电池生产市场,也是最大的锂盐需求市场,大约60%的锂资源高度依赖进口,且主要为澳大利亚。近两年随着中澳关系发生微妙变化,澳方中止一带一路合作,南美方面政党更迭、政局变化等不确定因素都使我国锂资源供给面临巨大挑战,在此背景下,提高我国锂资源原矿自给率迫在眉睫。
我国锂矿资源分布较为集中,主要分布于四川、江西、湖南、贵州、河南、内蒙古等地。江西宜春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伴生锂云母矿床,且锂云母中含有价值很高的铷、铯等稀有金属,现有金属矿产24种,非金属矿产29种。宜春市的锂资源多分布于宜丰-奉新地区,全市可查到的含锂矿区34个,28个位于宜丰县和奉新县辖区,矿种主要以陶瓷土为主,2021年宜春市含锂陶瓷土产量782万吨。随着宜春市加快审批含锂陶瓷土矿权的新建和整合,预计2030年宜春地区含锂陶瓷土产能规模有望突破1亿吨/年。
凭借得天独厚的锂资源优势,宜丰县始终坚持“工业强县、产业兴县”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中部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战略部署,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抢抓锂资源高效利用重大战略机遇,将锂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集群优势,围绕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和完善产业链的目标,积极推进宜丰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根据现有产业分布特点和发展前景,宜丰县正着力构建以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为首位,绿色装饰材料、绿色食品饮料两个产业为主攻,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N个新兴产业为支撑的“1+2+N”绿色产业体系。首位产业集聚度超过60%,吸引了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科宇新能源、永兴特钢新能源等企业落户,有力地推动了宜丰县首位产业迈上新台阶。
第一章 基础概况
第一节 自然条件
一、自然概况
宜丰县隶属江西省宜春市,位于赣西北九岭山脉中段之南麓,状呈菱形。春、夏、秋、冬四季分明,属中亚热带温暖湿润气候区,地貌构成为“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东邻高安市,西接万载县,西北毗连铜鼓县,北与修水县、奉新县接壤。境域东西长71公里,南北宽51公里,国土面积1935平方公里。宜丰县东距南昌市142公里,西南离宜春市99公里,浩吉铁路、铜万高速、昌铜高速、大广高速、S223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穿越境内,交通便捷、区位优越。全县辖4乡9镇3场,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总人口29.6万人,常住人口约25万人。
二、资源概况
(一)矿产资源
宜丰县现已发现矿种31种,占全市发现矿产种数(76种)的40.79%;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9种,占全市的13.43%。其中煤炭储量约2500万吨,石灰石储量约220万吨,黄金储量约14吨。宜丰具有独特的丰富锂瓷石矿,为锂电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优势。宜丰县地处九岭山脉隆起向萍乐坳陷带,锂瓷土矿资源主要分布于宜丰花桥乡、同安乡境内,全县含锂瓷土采矿权12个,含锂瓷土资源储量约20亿吨,现批准开采生产规模约5500万吨/年。氧化锂品位在0.2%-1.3%之间,氧化锂储量为480万吨,可折合生产碳酸锂1200万吨。
(二)土地资源
宜丰县的国土总面积19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39.397万亩,种植园地3.74万亩,占14.87%;林地207.5万亩,占71.55%;草地1.29万亩,占0.45%;商业服务用地0.21万亩,占0.07%;工矿用地4.07万亩,占比1.41%;住宅用地6.66万亩,占2.29%;交通运输用地7.43万亩,占2.5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16.8万亩,占5.79%;其他土地1.95万亩,占0.6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17万亩,占0.26%;特殊用地0.14万亩,占0.05%;湿地0.02万亩,占0.008%。
第二节 经济发展
2022年宜丰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3.2亿元,同比增长5.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产值25.9亿元,同比增长3.6%;第二产业实现产值91.2亿元,同比增长6.4%;第三产业实现产值76.1亿元,同比增长5.6%。三次产业结构为13.4:47.2:39.4。
2022年宜丰县规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03.6亿元,同比增长9.2%;规上企业营业收入460.7亿元,同比增长15.2%;规上企业利润总额87.85亿元,同比增长137.3%。规上企业百元营业收入中成本数75.8元,同比降低值9.1元。制造业增加值79.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0.95%,同比提高值为0.01个百分点。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46.8%,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33.6%。
第三节 产业发展
宜丰县已构建“1+2+N”绿色产业体系,以新能源新材料作为首位产业,主攻绿色建材、绿色食品饮料产业,培育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2022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4家,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规上企业36家,绿色装饰材料产业规上企业82家,绿色食品规上企业14家。
2022年宜丰县新能源新材料、绿色装饰材料、绿色食品饮料产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110.7亿元,同比增长6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7.86亿元,同比增长31.1%;实现利润总额89.71亿元,同比增长200.8%。其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约352.47亿元,同比增长47.8%,实现利润总额80.93亿元,同比增长321.4%;绿色装饰材料产业实现营业收入63.87亿元,同比增长-11.2%,实现利润总额4.2亿元,同比增长-26.3%;绿色食品饮料产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5亿元,同比增长-8.7%,实现利润总额4.6亿元,同比增长-6.9%。
2022年宜丰县现有新能源新材料关联企业36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7家,两化融合企业6家,专精特新企业3家,税收上千万企业1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主要由锂电新能源和铅酸蓄电池组成,铅酸蓄电池历经了初级加工、转型升级、技术创新、闭环生产、循环产业链过程,逐渐形成了集群发展。七家动力蓄电池企业全部通过工信部的准入和省环保厅环评验收,形成了储能电源研发、极板制造、电池组装、循环利用、包装、物流完整的产业链。随着宜春时代、江西国轩、永兴新能源、九岭锂业、科宇新能源、瑞富特、科力远等锂电头部企业的落户,宜丰县拟规划“一园两区”的锂电新能源产业布局,将形成“锂瓷土-锂盐-锂材料-锂电池-锂应用-锂回收”锂电全产业发展链条,首位产业聚集度进一步提升。
第四节 园区发展
宜丰县工业园区自2001年动工建设以来,按照园区生态化、道路宽敞化、布局合理化、厂房标准化、服务一体化的要求,分步骤开发。园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已征地面积20平方公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5家,用工人数3万余人。形成了“1+2+N”绿色产业体系,即:以锂电新能源和储能电池企业为龙头的新能源新材料首位产业;以微晶材料、建陶、竹材为龙头的绿色装饰材料产业;以矿泉水、纯净水为龙头的绿色食品饮料产业;同时,培育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
2022年园区实现营业收入427.71亿元,同比增长14.24%,总量位居全省第39位,全市第6位,增速全省排名第47位,全市第5位;实现利润总额76.37亿元,增长143.43%,增速全省排名第4位,全市第2位;工业增加值增长9.95%,位居全市第4位;上缴税收18.06亿元,同比增长95.67%。
第二章 基础分析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发展优势
锂矿资源丰富。宜丰县拥有稀有金属钽、铌、锂、钨,非金属矿产煤炭、石灰岩、瓷土和花岗岩等资源优势,锂云母矿可开采量在全国排名前列,仅花桥乡可提炼碳酸锂500万吨,可开采二三十年。全县含锂瓷土采矿权12个,含锂瓷土资源储量约20亿吨,现批准开采生产规模约5500万吨/年。氧化锂品位在0.2%-1.3%之间,氧化锂储量约480万吨,可折合生产碳酸锂1200万吨。在全球锂盐价格飙升的背景下,宜丰县凭借丰富的锂矿资源,将吸引更多锂电头部企业落户投产。
区域交通便利。在宜丰县委、县政府对交通格局打造的超前意识和科学布局引领下,加速了交通路网的建设,围绕宜丰“钻石型”版图,先后争取了武吉、昌铜、昌栗、铜万、铜万高速宜丰联络线五条高速和浩吉铁路进驻,与南昌、长沙和武汉三大省会城市形成了1小时、1.5小时、2.5小时公路交通圈,使宜丰成为了赣西北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如今的宜丰已成为纵横南北、贯穿东西的重要交通枢纽,地处由南昌、长沙、武汉形成的中国“中三角”新经济圈中心,后发区位优势日益突出,带动经济加速提质升级。
政策保障有力。宜春市政府相继发布《宜春市锂电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关于加快推进宜春市锂电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促进锂电产业发展。同时,宜丰县立足自身特色产业基础,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度,已出台《宜丰县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制度》《关于加快宜丰县锂电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2025年)》等文件,从创新工程、创新平台、创新项目等方面,积极推进锂电产业创新发展。
二、存在问题
产业结构问题凸显。宜丰县凭借丰富的锂矿资源,吸引了一批锂矿资源冶炼加工企业建厂投产,目前全县共有32个选矿项目,碳酸锂生产项目8个(在建5个、拟建3个),新能源新材料企业大多集中在产业链上游,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长期集中在单一产品制造(如选矿、碳酸锂)环节上。全县虽有锂电池负极材料、制造及回收企业,但企业规模不大,且对电解液、隔膜、导电剂、粘结剂等领域布局较少,产业体系配套不够。上下游产业发展的竞争力严重不足,产业结构问题突出,产业集群效应不强。
尾矿锂渣消纳能力有待提升。宜丰县拥有丰富的锂矿资源,但品位较低,包括尾泥、尾渣等废料量较高,矿石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尾泥、尾矿、锂渣固废亟待解决。宜丰县含锂瓷土矿现批准开采生产规模约5500万吨/年,已投产选矿项目产能约1200万吨/年,以0.4%品位的原矿为例,按照生产一吨碳酸锂大约需要25吨锂云母精矿、生产一吨锂云母精矿产生7-8吨的尾矿(尾矿中长石粉占80%,压渣泥占15%~20%)计算,宜丰县现有3万吨碳酸锂产能,保守估计将产生600万吨尾矿、70万吨锂渣。宜春市工信局已经对全市尾矿消纳能力进行了测算,全市陶瓷行业尾矿消纳能力约为270万吨。对于锂渣的处理,此前尚可将锂渣焙烧进行二次提锂,但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已经指出锂渣二次提锂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对于锂渣的处理缺乏新的应用场景,通用做法是建立消纳场堆放处理。未来随着宜丰县锂矿产能进一步释放,尾矿、锂渣数量将激增,依靠本地的陶瓷、水泥等建材企业难以消纳大量的尾矿锂渣,环境保护问题进一步凸显。
污染防治力度有待加强。在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过程中,部分企业重规模轻质量,过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环境保护。锂电新能源产业所涉及的锂矿开采、锂盐加工、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锂电池回收等项目的实施会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排放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锂电上游环节如锂盐焙烧企业窑炉废气除尘设施、循环池水中的硫酸盐、铊、氟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偏高,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管控不到位或是逃避监管,则会带来较为严重的环境风险隐患。
第二节 机遇挑战
一、发展机遇
市场发展机遇。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锂电池行业迎来了发展机遇,2021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324GWh,同比增长106%,其中消费、动力、储能型锂电产量分别为72GWh、220GWh、32GWh,分别同比增长18%、165%、146%,锂电市场前景广阔,发展空间富裕。同时,国内锂价居高不下,也为宜丰县上游材料制造带来发展机遇。凭借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础优势、锂矿资源优势,宜丰县迎来了新能源新材料市场爆发增长的机遇期。
承接转移机遇。随着我国沿海城市如深圳、上海、杭州、福州等发达地区要素成本上升,头部企业纷纷向我国中西部地区转移,为江西省承接产业转移带来新机遇。宜春时代、科宇新能源、宜丰国轩、永兴新能源、湖南科力远、九岭锂业、宜春瑞富特等8家企业先后入驻宜丰县,单个企业投资均在20亿元以上,极大推动了宜丰县锂电产业的发展。
重大政策机遇。为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机遇,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优做强我省锂电新能源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了支持锂电企业科技创新,加大锂资源绿色开发、高比能量电池、固态电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尾矿尾渣综合利用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宜丰县为充分发挥自身锂资源优势,先后印发了《宜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宜丰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强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首位产业,重点引进龙头型、基地型、“链主”型项目,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
二、面临挑战
经济走势复杂多变。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改革发展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随时可能升级。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性增加的时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时有发生。经济发展面临需求紧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宜丰县发展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
结构性产能过剩风险。近两年因锂资源供给紧张,锂价持续上涨,国内相关企业纷纷参与投资,争相抢夺锂资源。然而,繁华景象的背后产能过剩问题日益凸显。2022年以来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425.9GWh,累计同比增长166.5%,但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却仅有224.2GWh,产装量正在不断拉大,产能过剩问题显现。宜丰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上游企业居多,一旦因产能过剩导致锂电材料需求降低,锂电上游企业生存将受到挑战。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做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六个江西”建设的战略部署、“五个推进”的重要要求和江西省政府“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根本要求,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引领下,在宜春市工业强市和大力发展锂电产业战略的统一部署下,立足宜丰县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特征、产业发展基础,紧跟时代发展趋势,贯彻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文明宜丰、精致宜丰、幸福宜丰建设目标以及“1+2+N”绿色产业体系,以经济结构转型为契机,紧抓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机遇期,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量质齐升、绿色转型、协同创新,践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路径,实现首位产业绿色、高质量、创新、集约、特色发展,推进首位产业快速转型升级,提高产业发展竞争力,寻求差异化发展路径,为建设和谐、富裕、秀美宜丰做出首位产业应有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深挖资源优势,体现首位产业发展决心。资源禀赋是产业发展的基础,产业构建通常内生于区域经济发展条件,建立在高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产业发展才具可持续性和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宜丰县具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资源基础,含锂瓷石(云母)储备丰富,位居宜春市前列,已形成一定产业基础。宜丰县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优势,在全市锂电产业发展统一部署下,加快锂电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各环节的衔接机制,提高产业附加值,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头部企业,发挥重点企业的产业引领和带动作用,完善产业链,做好强链、延链文章,彰显首位产业作为优势产业的决心,充分发挥首位产业对工业强县的助力作用,保障宜丰工业逐步进入宜春市工业发展的第一方阵。
——坚守绿色发展,呈现高质量发展恒心。宜丰县森林覆盖率71.9%,生态环境优美,绿色是宜丰最靓丽的名片。绿色发展是必然趋势,也是党中央一以贯之的新发展理念,以坚守绿色发展作为首位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借力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产业发展能耗,提高要素配置和使用效率,减少碳排放和环境污染,走内涵式发展路线,节约能源、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投入,对标沿海发达地区,对标国家和省市要求,助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型升级。
——助推协同创新,展现跨越式发展信心。贯彻创新驱动发展理念,增加政府公共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改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技术研发,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形成企业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合作,合力共为,创新产品、生产管理模式,追踪技术前沿,科学选择发展赛道,努力实现弯道超车。发挥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浓厚的创新生态,鼓励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形成有效的创新收益激励机制和共享机制,发挥“干中学”、“边学边干”的技术创新溢出效应,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的各关键环节,实现全产业链整体创新。加大产业核心研发人才引进力度,尊重技术创新研发规律,制定灵活人才引进策略,立足宜丰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激发科研人员技术创新潜力,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切实展现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信心。
第三节 思路目标
一、发展思路
在科学预测碳酸锂市场价格变动周期的基础上,基于锂电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规律和精准预期,充分考虑全国其他地区和宜春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规划布局,基于宜丰县锂电新能源产业的现有基础,以及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和上级部门对生态环境的严格要求。一是在没有新的应用场景前提下,严格控制引入实力不够、行业内竞争力不强的企业,严格控制新上碳酸锂项目数量,积极鼓励引导扶持县内现有企业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实现达产达标;二是适应锂电新能源产业的快速扩张,充分寻找开发尾矿、锂渣应用市场,通过建设锂渣消纳场、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等渠道,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避免产生产业发展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风险;三是考虑全市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统一布局,充分发展锂电池生产过程中的残次品循环再利用,鼓励相关企业开展锂电池回收加工处理业务,形成锂电产业闭环生产运营,提高锂电产业集聚度;四是基于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形成与周边县区错位发展格局,积极引导县内企业从碳酸锂生产向正负极材料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中下游延伸,充分融入全市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整体布局。
二、近期目标
2022年宜丰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规上企业36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7家,两化融合企业6家,专精特新企业3家,税收上千万企业1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产业集聚度突破60%。到2025年,宜丰县碳酸锂产能约20万吨,正极材料产能预计10—20万吨,负极材料约7万吨,锂渣综合利用预计480万吨,长石粉预计2000万吨。根据本规划的环境承载力分析(见第七章第六节),宜丰县可承载20万吨碳酸锂产能,预计2025年全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将达到1000亿元。
序号 |
产业部门 |
预计营业收入(单位:亿元)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1 |
采、选矿类 |
130 |
160 |
200 |
2 |
碳酸锂类 |
200 |
300 |
400 |
3 |
锂电池正极材料 |
70 |
160 |
200 |
4 |
锂电池负极材料 |
10 |
20 |
30 |
5 |
锂电池制造 |
5 |
10 |
20 |
6 |
锂电池回收 |
10 |
20 |
20 |
7 |
铅酸蓄电池 |
120 |
120 |
120 |
8 |
其他配套 |
5 |
10 |
10 |
|
合计 |
550 |
800 |
1000 |
三、远期展望
到2035年,建成成熟完备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大幅降低,技术研发水平显著提升,新能源新材料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国内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形成较强的竞争力,数字技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在产业内普及率显著提高,形成一批行业内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企业,争取实现本土上市公司数量上的零突破,以实现宜丰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第四节 编制依据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江西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30年左右)》《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优做强我省锂电新能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宜春市锂电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关于加快推进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宜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进行编制。
第四章 发展重点
宜丰县应以宜春市打造江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坚持“集群集约、产业升级、协同创新、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围绕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和完善产业链的目标,积极推进本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依托丰富的锂瓷土资源,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度,围绕碳酸锂产品上下游产业延链、补链。充分发挥产业链前端优势,重点发展锂电池正负极材料,鼓励发展废旧锂电池回收及锂电池残次品循环再利用,形成“锂资源-锂应用-锂回收”产业链闭环,真正促进锂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快尾矿锂渣消纳场建设,大力推动尾矿锂渣在铺路、陶瓷、水泥等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完善涉锂项目立项、环评、安评、能评联审联批机制,在没有新的应用场景前提下不再引进新的碳酸锂项目,推动现有企业满产达产。此外,推动铅酸蓄电池向动力性、启动性电池延伸,技术上从纯人工生产转向机器人等智能制造延伸,以振盟新能源、禾田新能源、齐劲材料等企业为依托,构建清洁生产、节能减排、高效低碳、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电池发展体系,强化铅蓄电池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第一节 锂电新能源产业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是宜丰县首位产业,依托丰富的锂瓷土资源,宜丰县政府不断招大引强,全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首位产业。全县现有12个采矿权锂瓷土矿山,选矿项目32个,碳酸锂在产在建项目5个,拟建正极材料项目2个,负极材料项目4个,锂电池生产项目3个,拟建电池应用类项目2个,锂渣处理项目4个,锂电池回收项目1个,形成了“采、选、冶、尾、造、回”的锂电产业链闭环。
一、锂矿采选冶炼
专栏1:锂矿采选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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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趋势 市场需求扩大:今年以来,随着下游需求及产业规模爆发式增长、疫情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国内锂电产业链供应链阶段性供需失衡严重,碳酸锂价格剧烈波动超出正常范围,严重挤压了电池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是锂电产业的基础材料,虽然我国锂资源储量较大,但高品质锂资源目前仍高度依赖进口。据海关总署数据,2021年我国碳酸锂进口8.1万吨,同比增长61.7%。上游锂矿原料短缺已成为发展锂电产业的瓶颈,提高上游原矿自给率迫在眉睫。 企业集聚上游:在锂电产业链中,矿端相较于需求端集中度更高,从市场供需角度看,上游锂矿石资源稀缺性凸显,整个产业链议价权回游至最上游。受碳酸锂价格持续高位运转影响,锂电企业纷纷加速以锂资源为核心的一体化产业布局,自锂矿石采选延伸布局至电池级碳酸锂生产正成为锂电企业的战略选择。随着以宜春时代、江西国轩、永兴新能源、九岭锂业等为代表的锂电头部企业采选冶一体化产能扩大,整个行业逐渐呈现出“资源为王”的发展态势,产业定价权上移,优质锂资源将成为产业链“焦点之争”。 (二)发展重点 1. 推动锂矿资源高效开发利用 宜丰县应聚焦推动锂矿资源优势转化,指导锂电企业结合实际和产业趋势合理制定发展目标,以提升锂云母清洁高效提锂工艺为重点,重点做大永兴特钢新能源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硫酸盐法锂云母提锂技术。加强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对低品位矿、难选冶矿、新型材料矿产资源加强综合利用,提升矿产品研发水平,实现锂矿资源节约与铷、铯等稀有金属综合回收利用。加快对锂矿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收储整合,确保矿山探矿权和采矿权管控全覆盖,对资源开采加以管理约束,避免资源乱采滥挖造成资源浪费,推动锂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 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 宜丰县应高度重视锂矿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管理全县含锂瓷土矿资源开发方案、开发规模和开发时序,科学评估花桥、同安、棠浦、石市等乡镇周边矿山开发建设经济价值与环境影响,严格落实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准入要求,优先向国有矿业公司和头部企业配置锂资源采矿权,加快采矿证审批流程,规范宜丰含锂瓷土矿开发活动。鼓励宜春时代、比亚迪、国轩、花桥矿业、春友锂业等锂资源开发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打造低品位锂资源开发一体化样板工程,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预期目标 宜丰县拥有含锂瓷土采矿权12个,含锂瓷土资源储量约20亿吨,现批准开采生产规模约5500万吨/年。已投产选矿项目产能约1200万吨/年,试产、在建项目产能约1600万吨/年,27个选矿项目达产达标后年产能约2900万吨;已投产碳酸锂项目产能达3万吨/年,在建产能约9万吨,拟建碳酸锂项目年产能约10万吨。随着在建项目陆续建成投产,预计2025年全县碳酸锂产能有望达到20万吨,宜丰县锂矿采选冶产业营业收入可达到600亿(锂云母精矿价格按市价0.5万元/吨计算;碳酸锂价格按市价20万元/吨计算)。
数据来源:宜丰县有关部门 (四)重点企业 1.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上市企业永兴材料(股票代码:002756)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主要从事锂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与加工,以及锂电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现有员工662人。永兴新能源于2017年底落户宜丰,投资30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建设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布局锂电材料上游产业链(采矿、选矿、碳酸锂冶炼一体)。202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约18亿元,同比增长279%。 2. 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宜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该公司采用锂云母精矿与添加剂混料,先经烘干、焙烧获得焙烧熟料,再经破碎、浸出、过滤、洗涤、净化、蒸发浓缩产出富锂溶液,最后通过沉锂、离心、干燥、气流粉碎、除磁产出电池级碳酸锂成品。该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4万吨碳酸锂生产项目,预计2023年3月正式投产,达产后预计年产值200亿元,年纳税13亿元。 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宜丰投资150亿元建设采选冶一体化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其中,采选项目总投资95亿元,一期采选规模1000万吨/年,全部达产后年采选规模约3800万吨。碳酸锂冶炼项目总投资55亿元,一期投资约15亿元,可年产电池级碳酸锂规模3万吨,全部达产后年产能约10万吨。 (五)重点项目 1. 永兴新能源年采选30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该项目由宜丰县花桥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花桥乡白市村,总投资约2.8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场生产系统、胶带运输系统、破碎筛分系统三大主体部分,以及为各主体系统服务的供电、除尘、供水等相关公辅系统建设。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采300万吨原矿石的生产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1.6亿元、年利税3200万元。 2. 江西国轩750万吨采选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20亿元,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项目分两阶段实施,一期750万吨已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2月正式投产,二期计划于2024年2月正式投产。该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可实现无尾矿、废水零排放,全部循环使用。项目建成后年可采、选矿750万吨,产出锂云母精矿约97万吨、钽铌锡精矿约1500吨、长石精矿约480万吨、尾泥约160万吨,实现年产值约14亿元,可提供600个就业岗位。 3. 江特锂业年采选120万吨锂瓷石高效综合利用项目 该项目位于宜丰县花桥乡,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锂云母、钽铌、长石粉矿产品研发加工,已建成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公司现有员工165人,年产高品质锂云母精矿12万吨,年产高档玻陶原料近50万吨,生产的锂长石粉、高岭土、锂云母精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锂电池、各类陶瓷(日用瓷、建筑瓷、电瓷)、玻璃等行业。2021年采矿、选矿销售收入达1.6亿元。 4. 永兴特钢新能源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该项目分两期投资建设。项目一期1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投资总额约为5亿元,一期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吨碳酸锂的生产能力,可实现年销售收入约12亿元,净利润约3亿元,项目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约2年。 二期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车间、仓库、溶液储罐区、给排水等。拟建设两条自动化程度高、资源综合利用的生产线。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能力,实现年销售收入100亿元、年利税10亿元。 (六)锂云母提锂工艺流程图 锂云母提锂是现阶段我国钽铌尾矿、锂云母矿综合利用的重要方式,江西宜春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伴生锂云母矿床,宜丰县是锂矿资源主要分布区域之一,对锂矿资源的主要利用方式是生产电池级碳酸锂,其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硫酸盐法锂云母提锂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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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锂矿开发副产物
专栏2:锂矿开发副产物 |
(一)产业现状 虽然宜丰县锂电行业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但过于集中在产业链上游,大批企业、项目是奔着高位锂价而来,尤以周期性特点较强的锂矿资源开采和碳酸锂冶炼初加工为主,在选矿和冶炼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尾矿、锂渣,为宜丰县锂矿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带来一定的挑战。 一是尾矿消纳能力有待提升。宜丰县锂矿资源多为陶瓷土(含锂)的低品位矿物,在选矿和冶炼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尾矿、锂渣。尾矿主要成分是长石粉和压渣泥(超细长石粉),其产量与原矿品位和矿石结构有较大关系,以0.4%品位的原矿为例,一般可按照平均处理1吨含锂矿石产生0.88吨尾矿(其中长石粉占80%,压渣泥占15%~20%),即生产一吨锂云母精矿产生7-8吨的尾矿。目前尾矿(长石粉)主要供给陶瓷行业作原料,按每平方米瓷砖需要坯体26Kg,长石粉在坯体中的配比约为15-20%计算。宜春市陶瓷行业具备尾矿消纳能力约为270万吨。宜丰县当前选矿产能约1200万吨/年,未来随着锂矿选冶产能的释放,预计到2025年,届时将产生约1000万吨尾矿,宜丰现有在建尾矿尾泥综合利用项目4个,处理能力约为520万吨/年,尾矿尾泥处理面临较大压力。目前,许多锂矿企业已经意识尾矿处理问题,将尾矿再分离成钾钠长石和石英,石英可以烧制建筑板材,钾钠长石用于平板玻璃、中碱玻璃,分离后的产品可以扩展运输半径,打开销路,但其消纳处理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锂渣应用场景有待突破。锂云母精矿生产基础锂盐后所产生的锂渣,因锂云母精矿的品位不同而各有差异。以3%品位的锂云母精矿为例,生产1吨碳酸锂所产生的锂渣量为20-25吨,根据宜丰县已签约锂盐生产项目测算,预计2025年宜丰县碳酸锂产能将达20万吨,届时将产生400-500万吨锂渣。目前,宜春市工信局已委托科研院所对锂渣在混凝土、水泥砂浆和水泥等建筑材料、制备陶瓷和建筑陶粒、分子筛等方面进行应用研究,但对于锂渣利用的研究不是简单地复制现有的工业固废利用的技术,还存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此前还可通过陶瓷企业技术改造焙烧锂渣坯进行二次提锂,但受环保、能耗等方面影响,多地已叫停陶企技改转产锂渣坯焙烧,而其它安全利用锂渣场景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如何安全处理尾矿锂渣已成为宜丰推动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难题。 (二)发展重点 1. 成立尾矿锂渣消纳处理协调小组 尾矿尾泥锂渣消纳处理不仅是企业的责任,还涉及环保、应急管理、工信和发改等多部门,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宜丰县应高度重视尾矿尾泥锂渣的综合利用,着眼成立政府职能部门专项协调尾矿尾泥锂渣绿色处理,科学制定处理方案,统筹协调尾矿尾泥锂渣等副产物定性、锂渣处理技术标准制定与认证、尾矿库和堆场建设等细化工作。 2. 加快尾矿锂渣消纳场建设 锂矿提锂产生的锂渣含有毒有害的铊元素,且盐碱含量很高,未采取有效安全处理措施将对土壤及地下水产生严重的污染,目前最好的处置方式是安全填埋。宜丰县目前尚无尾矿锂渣消纳场,为了解决当下尾矿消纳能力不足、锂渣缺乏有效应用场景的问题,建议宜丰县政府应积极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联系,争取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支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加快建设尾矿锂渣消纳场。消纳场的建设应重点关注地下水导排、填埋场防渗、渗滤液导排及处理、防洪及清污分流、废水处理等方面。同时可在花桥、同安等矿区临近乡镇,寻找适宜的堆场,将尾矿、尾泥、锂渣实行有偿统一存放,通过摊铺、晾晒、碾压堆存、日常临时覆盖等方法解决阶段性尾矿锂渣存放的需求。 3. 强化产学研用创新驱动 宜丰县应充分利用宜春锂电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锂渣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大力开展尾矿中石英与长石分离技术、尾泥中锂、铷、铯等金属元素的综合回收技术、锂渣中盐的分离以及尾矿锂渣建材化利用等共性和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应用。同时加大与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制定“锂云母锂渣在水泥和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范”“道路工程应用锂渣技术规范”等规范文件,提升尾矿锂渣综合利用水平。 (三)重点项目 1.四个尾矿尾泥综合利用项目,分别是:江西九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20万吨污泥综合利用项目;江西和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年处理120万吨选矿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亿元;江西禅之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处理160万吨选矿污泥固废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3亿元;宜丰北坑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120万吨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2亿元。 2.四个锂渣处理项目,其中试生产项目2个,分别是升泰再生资源年处理20万吨锂渣建材材料;源喆新材料年产40万吨混凝土锂渣添加剂。拟建项目2个,分别是永昌建材年产180万吨固废微粉建材材料;绿蓝创新年利用120万吨锂渣建材。 |
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专栏3: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
(一)产业趋势 市场趋势:正极材料的性能是锂离子电池电化学性能的决定性因素,也是锂离子电池各部件中成本占比最大的关键材料之一。随着新能源补贴政策的退坡、全球锂价屡创历史新高等因素影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厂商成本不断增加,纷纷加大降本增效技术的研发投入。目前市场商用的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LCO)、锰酸锂(LMO)、磷酸铁锂(LFP)、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NCM)和镍钴铝酸锂(NCA)等,其中磷酸铁锂(LFP)和三元材料作为主流并行发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衍生出低成本高电压的新型正极材料。 技术趋势:在三元材料方面,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天津巴莫科技等企业持续深耕三元材料领域,开发出能力密度优势明显的高镍三元材料,推动正极材料向高镍化方向发展;在磷酸铁锂材料方面,根据工信部最新公布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磷酸铁锂电池能量密度约160Wh/kg,且近几年并没有太大变化,已经接近其理论克容量极限,未来进步空间有限。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北京当升科技等电池企业基于磷酸铁锂开发出成本更低、循环次数更高以及结构更稳定的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磷酸锰铁锂作为磷酸铁锂的升级产品,具备高电压、高能量密度以及更好的低温性能,应用前景丰富多样,其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二)发展重点 宜丰县具有独特的丰富锂瓷石矿,为锂电正极材料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优势。因此,宜丰县应聚焦推动锂资源优势转化,充分利用本土锂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推动宜丰县锂电产业正极材料“壮链”式发展。加速推进科力远、富临精工等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大力发展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以及高充电倍率的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等动力锂电池。 (三)预期目标 目前宜丰县拥有2个在建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分别是科力远投资25亿元的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富临精工年产5万吨磷酸二氢锂正极材料项目。未来随着项目建成并投产,预计2025年宜丰县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营业收入有望突破200亿元(磷酸铁锂按市价10万元/吨计算;磷酸二氢锂按市价28万元/吨计算)。
数据来源:宜丰县有关部门 (四)重点项目 金丰锂业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该项目拟选址于宜丰县工业园区,总投资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亿元,铺底流动资金约4亿元。项目一期规模年产磷酸铁锂6万吨,包括磷酸铁锂主体生产系统、配套辅助仓储系统等项目建设。该项目以磷酸铁和碳酸锂为原料,以葡萄糖为碳源,利用碳热还原法生产磷酸铁锂产品。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磷酸铁锂6万吨,年消耗磷酸铁约5万吨、碳酸锂约1.5万吨、葡萄糖约7000吨、导电剂约300吨。 (五)产业链 正极材料产业链上游主要为镍、钴、锰原材料生产及导电剂、粘结剂等辅材制造,中游主要利用正极材料前驱体制备正极材料,下游行业则涉及车用动力电池、消费电池、储能设备等终端应用领域。相关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 |
四、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专栏4: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
(一)产业趋势 市场趋势:石墨是较早使用且成熟的电池负极材料,其中又可分为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以硅氧负极材料、硅碳负极材料为代表的硅基负极材料,以及软碳、硬碳等新型负极材料。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仍是目前锂电池最主流的负极材料,相关代表性企业如贝特瑞负极材料业务已形成了由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新型负极材料为主体的负极材料产品体系。 技术趋势:由于新能源汽车对续航能力要求的提高,锂电池负极材料需要向着高比容量方向发展。石墨负极能量密度发展已接近极限,而硅基负极理论比容量约为4200mAh/g,因此使用硅基负极材料的锂电池在能量密度、续航能力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在未来负极材料市场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二)发展重点 宜丰县在负极材料领域有一定基础规模,应以提升产品质量为重点,加大技术创新和科技平台建设,把负极材料产业做大做强。重点发展石墨类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技术,积极引进先进负极材料制备技术和设备,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扎实推进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抢抓锂电产业发展“窗口期”,以瑞富特新能源、金博炟新能源等企业为支撑,奋力打造集原材料加工、碳化、石墨化和成品加工于一体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产业聚集区。 (三)预期目标 宜丰县现有负极材料生产项目4个,其中在建项目3个,分别为瑞富特投资20亿元的年产5万吨石墨负极材料项目、甬宜新材料年产50万套石墨坩埚项目和年产20万套锂电池负极材料坩埚项目、金博炟年产2万吨高端动力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此外,还有一个待建项目,为荣成锂电新材料年产2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未来随着项目建成并投产,预计2025年宜丰县锂电池负极材料产能可达7万吨,营业收入有望突破30亿元(负极材料按市价4万元/吨计算)。
数据来源:宜丰县有关部门 (四)重点企业 宜春瑞富特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宜春瑞富特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和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烯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与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造、电池制造与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 (五)产业链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链上游行业主要为原材料生产,包括石油焦、天然石墨矿、硅碳材料等,中游主要从事负极材料的生产与加工,下游行业则涉及车用动力电池、消费电池、储能设备等领域。相关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锂电池负极材料产业链 |
五、锂离子电池制造
专栏5:锂离子电池制造 |
(一)产业趋势 市场规模扩大: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新能源汽车出口31.0万辆,同比增长3.0倍。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步入快速发展期。2021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324GWh,同比增长106%,其中消费、动力、储能型锂电产量分别为72GWh、220GWh、32GWh,分别同比增长18%、165%、146%。锂电四大关键材料产量增长迅猛,锂电全行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锂电产业迎来了井喷发展态势。 细分行业分化:与传统电池相比,锂离子电池不含铅、镉等重金属,无污染、不含毒性材料,同时具备能量密度高、工作电压高、重量轻、体积小等特点,已经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领域。锂离子电池制造包括电池电芯和电池模组两个环节,电池电芯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和隔膜四大材料构成,电池PACK则是将一定数量的电芯进行串并联组装成电池模组,再对电池模组加上热管理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一些结构件组成完整的电池包,这是从电芯制作到最后完整的电池包必须经过的两个环节。此外,固态锂离子电池使用固体电解质替代传统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和隔膜,可以抑制锂枝晶、无电解液走漏、不会在高温下发生副反应等,且可以实现更高的能量密度。目前我国部分企业如宁德时代、孚能科技、深圳市格瑞普电池有限公司等已进入固态锂离子电池(半固态电池)中试阶段,固态锂离子电池将是未来的主流发展方向。 (二)发展重点 目前宜丰县锂电产业链过于集中在上游,锂电产业链多以矿产资源开采和冶炼初加工为主,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点。在电芯制造、锂电池模组及PACK等领域布局较少,仅有3个锂电池生产项目,锂电产业链条短,集聚效益不明显。从长远看,宜丰县应推动锂电产业从锂盐生产向锂电池制造领域延伸。 1. 对标科技前沿,布局固态电池研发 聚焦锂离子电池多元化应用领域,重点发展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以及充电倍率高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材料电池等动力锂电池。鼓励发展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无人机、服务机器人等智能终端领域的3C锂电池。此外,要瞄准锂电池产业前沿技术领域,加快招引一批科技含量高、实力雄厚、发展前景好的固态锂电池或钠电池生产企业,将固态电池、钠电池纳入重点研发领域,以研发计划、科技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为抓手,汇集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力量。同时,推广固态材料、半固态电池等产品,形成以商业化推动技术研发的良性循环。 2. 聚焦要素保障,补齐配套要素短板 锂电产业从上游锂矿资源开发到中游关键材料生产再到下游电池制造及回收,需要用水、用电、用气以及辅料等多种要素保障,锂电企业扩产也需要新增用地指标。因此,宜丰县应加大生产要素保障力度,对企业发展所需的林地指标、能耗指标、新建道路等综合要素保障进行统筹安排。同时,加强资金、政策支持力度,促进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进一步加快废弃矿山及在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不断增加全县林地总量,通过兼并重组等方法有序清理“僵尸”企业和闲置用地,为宜丰县充分发挥产业链前端优势,吸引一批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锂电配套企业提供发展空间。 (三)预期目标 宜丰县现有科宇新能源、新适界等锂电池生产企业3家。拥有科宇新能源年产5GWh的锂电池项目,目前一期0.5GWh电芯生产线已试产。拥有已投产的新适界年产0.25GWh动力电池模组、0.4GWh动力及储能电池总成系统。未来随着项目建成并投产,预计2025年宜丰县可实现年产5GWh的锂电池,营业收入有望突破20亿元。
数据来源:宜丰县有关部门 (四)重点项目 1. 科宇新能源年产5GWh动力电池项目:该项目由江西科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55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10亿元建成3GWh锂电PACK项目和2GWh电芯及电力储能系统集成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二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25亿元建成4GWh电芯和3GWh动力储能锂电池PACK项目、电解液、磷酸铁锂材料项目等,预计于2026年8月建成并投产。 2. 旭瑞新能源年产7.5亿只圆柱锂电池盖帽项目:该项目由江西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8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锂电池盖帽,达产后可年产7.5亿只圆柱锂电池盖帽,实现产值约2亿元。 (五)产业链 锂离子电池制造产业链上游行业主要为原材料生产企业,包括锂矿资源采选冶炼企业、电池级碳酸锂生产企业、正极材料前驱体制备、负极材料加工、导电剂、粘结剂等企业,中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生产与组装,下游行业则涉及车用动力电池、消费电子、储能设备等领域。相关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锂离子电池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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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锂离子电池回收
专栏6:锂离子电池回收 |
(一)产业趋势 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在电动汽车市场快速增长带动下,动力型锂离子电池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2021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产量324GWh,同比增长106%。其中三元电池产量为93.9GWh,同比增长93.6%;磷酸铁锂电池产量则达到125.4GWh,同比增长263%。通常动力电池的服役年限在5年左右,在锂离子电池产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动力电池达到退役年限,今后将迎来较为持续且不断扩大的动力电池回收市场。 回收体系日趋成熟:动力电池的回收过程中有不同的参与主体和回收路径。目前全球范围内的动力电池回收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动力电池生产商回收模式(包括经过电动汽车经销商、电池租赁公司)、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行业联盟回收模式(动力电池生产商联合形成回收联盟)以及第三方回收模式,但是第三方回收公司需要依靠自主建立的动力电池的回收网点。在我国,废旧动力电池主要有小型回收公司、专业回收公司、政府回收中心等三种主流回收渠道。随着工信部发布《2020年工作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要求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日趋成熟。 (二)发展重点 资源回收高效化: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产业重点做大倍鼎新能源,以提升锂资源保障供应能力为重点,加大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力度。大力发展回收效率高、运行可靠、能耗低、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湿法处理工艺。加快突破和应用废旧动力电池稀有金属清洁高效提取工艺,实现镍、钴、锂资源的循环利用,对资源供给形成有效补充。 梯次利用商业化:鼓励企业大力发展磷酸铁锂修复再生技术,加快建设宜丰锂离子电池生产及循环利用中心,积极推动退役动力锂离子电池在储能、通信基站、低速电动车等领域的梯次利用商业模式。坚持以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为主导,以建立战略联盟、参股等形式与材料企业、第三方回收机构合作,加快回收网点建设,布局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商业领域。 (三)预期目标 宜丰县现有倍鼎新能源一家锂电池回收企业,该公司拥有正在新建年处理4.5万吨废旧锂电池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此外还拥有卓锐科技和英格威锂电池应用企业2家,拥有卓锐科技在建年产5万台锂电池智能消毒机器人及配套设备项目,英格威智能科技年产50万辆折叠电动车生产线建设项目已通过联审联批。未来随着项目建成并投产,预计2025年宜丰县锂电池回收产业营业收入有望突破20亿元(三元材料电池回收价值按市价4万元/吨计算)。
数据来源:宜丰县有关部门 (四)重点项目 江西倍鼎新能源年处理4.5万吨废旧锂电池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由江西倍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宜丰县工业园区,总投资额为20亿元,预计2023年8月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理4.5万吨废旧锂电池拆解及综合利用生产线,其中包括废旧三元锂电池电芯1.5万吨、三元极片3000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电芯2万吨、磷酸铁锂极片7000吨。有效填补了宜丰县在锂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领域的空白,实现年产值15亿元以上,年税收3000万元以上,可解决200人的就业岗位。 (五)产业链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链上游行业主要为电池售后维修网点、电池租赁企业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下游行业则涉及电池生产、梯次利用等领域。相关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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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铅酸蓄电池产业
铅酸蓄电池在我国交通、通信、储能、智能电网、国防等领域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是目前世界各类电池中产量最大、用途最广的电池。近几年,宜丰县顺势抓住“双碳”发展机遇,推动铅酸蓄电池行业在电池制造水平、产品技术以及工艺流程方面不断取得进步,2021年铅酸蓄电池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14.9亿元。目前宜丰县已经形成了以禾田新能源、振盟新能源等企业为代表的铅酸蓄电池产业集群,七家铅酸蓄电池企业规模均超过10亿元,且拥有以齐劲材料为代表的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已经构建起铅蓄电池应用—回收的产业链闭环。未来随着铅蓄电池市场不断发展,预计2025年宜丰县铅蓄电池产业规模有望达到120亿元。
数据来源:宜丰县工信局
专栏7:铅酸蓄电池产业 |
(一)产业趋势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严格执行,铅酸蓄电池行业为处理铅污染问题,需要承担的环保投入以及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投入将进一步加大,小型企业将因资本实力、研发能力、环保治理水平等方面的因素而逐步被兼并、淘汰,只有实力雄厚、研发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同时也具有较好的环保治理能力的企业,才能得到稳固的市场地位。因此,在政策引导及环保要求等因素作用下,我国铅蓄电池行业加速整合,逐步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行业结构集中化。在国家规范产业链的大背景下,落后产能企业被兼并、淘汰,目前在铅酸蓄电池领域,处于第一梯队的企业是天能集团和超威动力,其营收已达百亿级别。政府先后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法规,行业存在严格的准入资质以及资金、技术门槛较高,潜在进入者威胁较小,对铅酸蓄电池头部企业存在较大利好。 机械设备数字化。随着工业4.0发展概念以及中国制造2025目标的推进,铅蓄电池行业将加快由传统制造模式向智能化制造模式转型迈进的步伐,同时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系统的创新应用,加速生产过程高效化、自动化、智能化以及清洁化,向实现智能工厂的目标不断前进。 生产过程绿色化。铅蓄电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需依靠科技创新的不断推动。业内加强了对新型产品、先进制造技术、节能减排等技术的攻关和应用推广,行业内主要企业已开始使用铅钙合金等绿色环保的材料制作极板,电池结构也由原来的开口式、阀控式并存改为阀控式密封电池。未来,我国铅蓄电池技术将持续精益,铅蓄电池持续向高性价比、高安全性以及高比能量不断发展。 (二)发展重点 铅蓄电池制造业重点做优振盟新能源、圣嘉乐电池、禾田新能源、钜力新能源等企业,鼓励本土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开展战略联盟合作以获取外部资源要素。聚焦战略联盟把铅蓄电池产业链做优做强,推动铅蓄电池企业由传统制造模式向智能化、清洁化制造模式延伸。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在内化成工艺、先进极板制作以及再生铅工艺的应用,助力行业绿色发展。 废旧铅蓄电池回收领域重点做优齐劲材料,通过“以旧换新、逆向物流”等方式回收废旧铅蓄电池,为本地铅蓄电池制造企业服务,形成上下游产业链闭合循环。重点补齐铅蓄电池分类检测技术短板,鼓励企业通过战略联盟形式搭建统一检测技术平台,强化特色产业聚集板块。 (三)重点企业 1. 江西振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振盟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份,占地面积350余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从事铅酸电池极板、环保节能电池制造及销售。现有职工700余人,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50余人,集中了一大批从事严格训练的各类专业人才。2014年开始至今“振盟”商标连续被评为宜春市“知名商标”,2016年“振盟”商标被评为江西省“著名商标”。 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精品路线、注重顾客、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经过多年的辛勤开拓,取得了非凡的业绩。近年来营业额稳步增加,2021年营业收入19.2亿元,产品销售遍布全国各地,并出口至朝鲜、马来西亚、印度、越南等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赞誉。 2. 江西禾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禾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旭派集团控股公司,2021年江西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第62位。主要从事内化成铅酸电动车用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设计年生产能力150万kvAh。项目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新建厂房约12万平方米,现有员工上千人。 公司采用行业内最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有全自动化铅粉机、全自动化和膏涂板线、一锅十机供铅系统、全自动固化室、电池化成充放电源及其相关设备。现有五条电池装配产线,2021年完成营业收入18.96亿元,上交税收2713万元。公司始终坚持执行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和营销机制,以“旭派”“金日超”商标为主导品牌的系列产品广受市场欢迎。 3. 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宜丰钜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创建于2014年9月,注册资金2.5亿元,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区内,属宜丰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公司总体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生产规划为4个极板车间、4个电池组装车间,目标产能为年产1800万只环保节能型电动铅酸蓄电池及配套极板。 该公司是一家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开发能力强大、管理上档次的企业。公司在不断发展的同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荣誉,荣获宜春市百强企业,江西省民营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2021年完成营业收入14.24亿元,上交税收1675万元。目前,该公司欣达力品牌已发展到3大电池系列、20多种规格,产品享有极高的社会声誉,销售网点遍布北京、浙江、黑龙江、江苏等二十多个省市,还出口到越南、印度、孟加拉等东南亚国家。 4. 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齐劲材料有限公司落户于宜丰县工业园,占地面积约300亩,总投资15亿元,是一家专业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无害化回收及综合利用的企业,2021年完成营业收入33.95亿元,上交税收1.19亿元。 目前,该公司采用破碎分选、塑料色选、侧吹炉富熔炼、蓄热式火法精炼、铅合金精炼、烟气制酸等工艺对铅蓄电池进行无害化回收及综合利用,已形成年产精铅14万吨、铅锑合金2.1万吨、铅钙合金4.9万吨、副产品硫酸2.95万吨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严格按照工信部行业规范设计,生产废水全部回收,尾气脱硫采用双转双吸制酸,循环使用。 (四)重点项目 1. 圣嘉乐电源科技年产200万KVAH新型结构密封型铅蓄电池建设项目 该项目由宜丰县潭山镇2013年招商引资引进,该企业是一家民营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主要从事电池、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该项目占地面积122.88亩,总投资约8亿元,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可年产1300万套铅酸蓄电池极板和组装900万只新型结构密封型铅酸蓄电池,拥有8条生产线,现有员工665名。主要生产有DZM系列电动助力车蓄电池和EVF系列电动汽车电池、FM小密电池系列等产品。 2. 宏泰新能源年产1800万环保节能型电动铅酸蓄电池及配套极板建设项目 该项目投资7亿元人民币,占地30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生产加工车间97000平方米,配套用房20000平方米,办公楼3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购置铸板机、自动铅粉机、自动和膏机、全自动固化房、电溶解炉、电脑化成电源、注酸机、检测设备、变压器、环保设备等。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变配电等辅助设施。主要生产阀控式密封型铅酸蓄电池。项目建成后,完全达产从业人员约1800人。 (五)产业链 铅酸蓄电池主要是由海绵铅负极、二氧化铅正极、硫酸电解液、隔板、端子、排气栓、连接条和外壳等零件组成,其上游行业主要为硫酸、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及铅行业。铅酸蓄电池产业链下游应用领域众多,分布在交通工具、电力系统、通信设备、工业设备、国防军工、后备电源等众多领域,相关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铅酸蓄电池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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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锂矿采选强链工程
一、加强锂矿资源整合与开发
在已有矿权深部和外围继续开展锂资源勘探,重点围绕白水洞、大港、白市化山、狮子岭、东槽鼎兴等已开采矿区,谋划布局圳口里、水南段等矿区,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实现优质资源配置给优质企业;加快推进宜丰县锂矿周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矿区环境复杂、交通不畅等问题,做好矿区铁路建设和周边公路提级改造;围绕国轩二期、比亚迪、宁德宜丰等选矿项目,围绕重要战略性矿种,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价;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鼓励老矿山升级改造;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提升低品位、共伴生、难以利用的锂矿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二、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不小于5年,其中建筑用石料、砖瓦用页岩、石灰岩最低服务年限不小于10年。落实《江西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矿山开采现状,优化重点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新建矿山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相衔接,矿山与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各类保护地、高速,国省道等空间关系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一个矿区(矿体)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采矿主体,不得将同一矿体分割设立多个采矿权,露天矿山严禁“一面墙”式开采。
三、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以矿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开展绿色勘查,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出具体建设目标与管理措施,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加强绿色矿山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构建绿色矿山发展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绿色矿山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互联互通,推动信息共享,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信息化服务;持续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宣传绿色矿山政策法规、建设经验与方法,增强矿山企业绿色发展意识,提高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大力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加大矿山企业发展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淘汰落后设备和采选工艺,降低水、电和介质消耗,减少废物排放;加强对废水、余热余压的循环利用,加强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等城市矿产二次资源的循环利用,鼓励矿山企业开展二次资源的冶炼再生回收利用。
第二节 锂矿冶炼壮链工程
一、推进碳酸锂技术革新
锂矿石提碳酸锂工艺是指锂辉石精矿经硫酸化焙烧等处理生产碳酸锂的锂提取方法。硫酸法提锂具有锂收率高、能耗小、成本低等优点,已成为锂辉石精矿生产碳酸锂的主要工业方法。锂矿石提碳酸锂工艺主体路线如下:α—锂辉石经高温焙烧晶型转变成β—锂辉石,与硫酸混合生成可溶硫酸锂,通过浸出得到硫酸锂溶液,经蒸发浓缩后作为生产不同锂盐产品的中间原料。一是引入新型蒸发设备。锂矿石提碳酸锂工艺主要使用的直接能源为蒸汽,其中用于蒸发工序的蒸汽能耗约占蒸汽总能耗的65%—80%,可以考虑采用MVR蒸发工艺。二是利用窑尾废气余热。锂辉石转型焙烧于1050 ℃左右进行,窑尾尾气温度约350℃,这部分尾气含大量热量,锂矿石提碳酸锂工艺可将该尾气用于热水换热或干燥等工序,该技术可充分利用尾气温度高的特点,进行余热再利用,节能效果显著。以生产1t碳酸锂计算,可节约标准煤约125—150 kg /t碳酸锂。三是利用冷凝水。锂盐生产蒸发、沉淀等工序蒸汽潜热利用后,转变成含较高显热的高温冷凝水。锂矿石提碳酸锂工艺蒸汽冷凝水的价值体现在水值和热值两个方面。冷凝水的洁净程度很高,可供产品精制、原液预热及渣洗涤等工序使用或返回锅炉房。如将这部分低温热水的热量采用低温热泵的形式回收,可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二、发挥碳酸锂企业优势
重点围绕永兴新能源、龙蟠时代、江西国轩、九岭锂业、江特电机、金丰锂业、比亚迪等碳酸锂生产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云母提锂核心技术优势,如永兴新能源自主创新的复合盐低温焙烧技术与固氟技术,采用隧道窑焙烧工艺,创新了选择性高效浸出技术和净化除杂工艺等,实现从锂云母中高效低成本提取碳酸锂。未来宜丰县碳酸锂重点生产企业应围绕锂云母精矿物性特征,开展锂精矿低温相转化与闪速转型、锂离子强化溶出与短流程提取、锂元素定向分离与污染防控、电池级碳酸锂制备等新技术和装备研究。为突破传统云母提锂技术经济瓶颈、为提升宜丰云母提锂产业地位与影响力、为宜春锂电产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三、规范锂电产业能耗管理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控新增产能,严把审核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盲目发展。规范锂电产业项目节能审查,所有涉锂项目新、改、扩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要求,对达到年综合能耗1000吨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批复;规范企业能耗管理,所有涉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三节 尾矿锂渣治理扩链工程
一、尾矿消纳处理
锂云母矿在选矿过程中会产生尾矿。尾矿主要成分是长石粉和压渣泥,还有一些铁渣等重型矿综合渣,一般生产1吨锂锂云母精矿产生7-8吨的尾矿。目前尾矿(长石粉)主要供给陶瓷行业做为原料,此外在玻璃行业也有少量使用,将尾矿再分离成钾钠长石和石英,石英可以烧制建筑板材,钾钠长石用于平板玻璃、中碱玻璃,分离后的产品可以扩展运输半径,提升消纳处理能力。宜丰县应成立尾矿消纳处理专项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副产物定性、科研攻关、堆场建设、尾矿库申请和运营等细化工作。加快尾矿堆场建设,实施统一收储管理。宜丰县在上级政府争取获得尾矿库指标后,待尾矿库闭库后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回采,或待尾矿库闭库后形成干滩面积进行复垦复绿,或者通过空间转换对干滩进行光伏发电等方法进行再利用。宜丰县在尾矿库指标批复之前,应积极寻找适宜可靠的堆场,将尾矿、尾泥、锂渣实行有偿统一存放,待后续条件成熟再开发利用,解决现有的行业困境。
二、锂渣回收处理
锂云母精矿生产基础锂盐后所产生的锂渣,根据锂云母精矿的品位不同而不同。3.3%的锂云母精矿,生产1吨碳酸锂所产生的锂渣量为20吨(含水);2.3%的锂云母精矿,生产1吨碳酸锂所产生的锂渣量则上升至35吨(含水)。锂渣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混凝土、水泥砂浆和水泥等建筑材料、制备陶瓷和建筑陶粒、分子筛等方面。一是制定地方标准。目前尚没有针对锂渣应用于建材制品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规程,使得锂渣应用无据可依,极大阻碍了锂渣的消纳处理进程。为了更安全、准确和大宗化在建材行业应用,宜丰县应当编制碳酸锂锂渣综合利用企业和团体标准,为宜丰锂渣合理、合规、合法地在建材领域应用提供依据;二是锂渣消纳场建设。重点关注锂渣消纳场地下水导排、防渗、渗滤液收集导排、清污分流以及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和自动化监测设施设备建设,此外为了防止外部人员及牲畜进入锂渣消纳场,应合理设置钢丝围网,同时在锂渣消纳场出入口处及四周设置视频监控。
第四节 锂电池制造延链工程
一、正极材料发展
一是重点发展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宜丰县具有独特的丰富锂瓷石矿,为锂电正极材料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优势。因此,宜丰县应聚焦推动锂资源优势转化,充分利用本土锂资源优势,加速推进科力远、富临精工等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大力发展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以及高充电倍率的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等动力锂电池;二是紧盯正极材料等产业链上短板,着力引进德方纳米、当升科技等正极材料企业及上下游配套项目,延伸产业链条;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建立正极材料重点项目招引、洽谈、推进机制,统筹保障企业落户宜丰所需环境容量、土地、资金、能耗等要素资源。
二、负极材料发展
一是整合现有资源,提升专业技术。宜丰县应重点发展石墨类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技术,积极引进先进负极材料制备技术和设备,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负极材料前端制造产能,引导骨干企业通过资产、管理、技术、市场等多元化要素实施并购和重组,凝聚高质量负极材料产业资源,提升市场竞争力。以瑞富特新能源、金博炟新能源等企业为支撑,奋力打造集原材料加工、碳化、石墨化和成品加工于一体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产业聚集区;二是妥善处理负极石墨化难题。石墨化是人造石墨制备的关键核心环节,同时也属于高能耗环节,电价在石墨化成本中占比高达六成以上。宜丰县要对负极材料相关的高能耗项目严格筛选,加快地方能评及环评审批流程。此外,随着新能源行业的飞速发展,石墨负极材料单价持续下滑,呈现寡头垄断现象,市场存在产能结构性过剩趋势。因此,宜丰县应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及产业发展规划,着力算好招商综合账、平衡账、长远账。
三、锂电池制造
一是磷酸铁锂和三元锂电池。国内磷酸铁锂电池市场份额主要被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北京国能、中航锂电、鹏辉能源、天津力神等企业占据。国内三元锂电池市场份额主要被宁德时代、比亚迪、中航锂电、时代上汽、容百科技、巴莫科技、宁波杉杉等企业占据;二是固态锂电池。固态电池是被学界与业界同时认定的下一代动力电池的主流路线。固态电池是指采用固态电解质的锂离子电池,与液态电解质锂电池相比,固态电池具备不可燃、无腐蚀、不挥发、耐高温等特性。中国固态电池发展比较好的企业有卫蓝新能源、赣锋锂业和清陶,目前这些企业的产品都处在测试或者试制阶段,预计要到2026年才能形成产业化;三是钠离子电池。按照锂电池现有发展速度,锂电池应用将在几十年后受到锂资源严重限制,钠离子电池由于钠价格低廉而具有很大的潜在价格优势,非常适合应用于低速电动车和大规模储能等领域。国内在钠离子电池研发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主要有:中国长城、圣阳股份、鹏辉能源、立中集团、联创股份、中国宝安、宁德时代、多氟多、中科海钠、华阳股份、众钠能源、派能科技等。
第五节 锂电池回收补链工程
一、梯次利用和资源再生
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主要包括两种方法:梯次利用和资源再生。梯次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过程。梯次利用企业主要集中在电池退役量大、技术资源优势明显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资源再生是指退役的动力电池首先经过拆解破碎,再通过化学、物理或者生物过程得到高纯锂盐和其他前驱体材料的过程。三元动力电池中含有大量锂钴镍锰金属,回收收益较高,同时三元动力电池循环次数较低,梯次利用价值不大,更适合直接进行报废回收。目前政策引导是鼓励先梯次利用、再拆解回收,以充分发挥废旧电池的经济效益。但是,受制于电池均一性和成本影响,目前梯次利用量比较小。锂电回收行业的参与者主要有动力电池与整车厂设立的回收企业和专业第三方综合利用回收企业。前者主要有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比克电池等,是动力电池回收主要责任承担者,负责回收渠道的搭建,掌握着退役锂电池资源。而专业第三方回收企业以华友钴业、豪鹏科技、邦普循环和光华科技为代表,具有专业的技术和多年的回收经验,回收渠道和产品分销渠道完善。
二、招引锂电池回收企业
重点围绕宜丰现有的倍鼎新能源等锂电池回收企业,卓锐科技和英格威等锂电池应用企业,扎实推进江西倍鼎新能源年处理4.5万吨废旧锂电池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通过第三方企业回收模式和梯次利用商业模式招引相关企业,建立完整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原料采购、回收处理和产品销售的产业链条。宜春市有睿达新能源、环锂新能源、迈特新能源、睿鑫新材料、华赛新材料、万锂新材料、尚明新材料、欣旺达等锂电池及锂电池材料回收项目。目标企业:邦普循环、华友钴业、厦门钨业、赣锋锂业、天奇股份、中国铁塔公司、比亚迪公司等。
第六章 安全生产
第一节 安全生产面临问题
一、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任其它工作,存在专职安监人员不专的现象。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置预案不完善、不规范,尤其是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应急救援演练不够到位。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检查有待加强,部分企业有制度无检查,或制度执行不严、处罚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存档不够规范。
四、职业病预防工作有待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不够完善,措施不够到位,部分操作岗位存在较严重的职业危害,部分企业未能依法给员工进行身体检查。
五、部分企业员工岗前、岗中及“三级教育”培训不够到位,部分安全培训流于形式,简单的传教,没有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
第二节 安全生产总体方针
宜丰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安全生产总体方针明确为:树立更加鲜明的目标导向,坚决完成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
坚持统筹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的底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实现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常化、制度化。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坚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凝聚全县上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的强大合力,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节 加强安全生产主要措施
一、坚决树牢安全生产理念
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活动,以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为教材,结合新能源新材料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活动,聚焦“为何防”“防什么”“怎么防”“谁来防”等四大问题,牢固树立“风险不管控就是隐患、隐患不治理就是事故”的强烈意识。着力构建完善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制度体系。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明晰监管职责,建立全员抓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准入,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高质开展企业“五个一”、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活动。督促企业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巩固防范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长效机制。
三、持续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
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季节性、阶段性、区域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明查暗访重点。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固化“三个一律”措施,切实推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持续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整治,突出做好锂电新能源企业、铅酸电池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四、全力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一是要认真梳理新能源新材料行业领域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细化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压减危险操作人员,不断提升减少和控制事故发生的能力,提升监管检查的能力,提升对不安全工作习惯的预防与管理能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深化重点领域整治攻坚,着力推进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第七章 生态环境影响与保护
第一节 生态环境主要影响
一、尾矿锂渣消纳能力亟待提高
宜丰县拥有丰富锂矿资源,但锂资源多为陶瓷土(含锂)作为低品位矿物,在选矿过程中会产生尾矿,在冶炼加工过程中产生锂渣。以0.25%左右品位的原矿为例,250 吨原矿选取 25 吨精矿、225 吨为尾泥、长石等,而 25 吨精矿提炼1吨碳酸锂。虽然目前尾矿和锂渣还能实现暂时性的区域内销售,但随着锂矿选冶产能的提升,仅依靠宜春市乃至本省的陶瓷、水泥等建材企业难以消纳大量的尾矿锂渣。
二、污染防治力度亟待加强
随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一些环境污染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主要集中在上游锂电池材料生产和下游锂电池回收环节。其中,采选矿环节会产生长石粉和压榨泥;材料生产环节可能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尾矿尾泥及锂渣贮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而引发重金属污染;锂盐焙烧环节企业窑炉废气除尘设施、循环池水中的硫酸盐、铊、氟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偏高,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管控不到位或是逃避监管,则会存在较为严重的环境风险隐患。锂电池回收环节,锂电池中有镍、钴、锰等有毒重金属,以及硫酸二甲酯等易挥发的有毒液体,在回收、拆解等处理过程中,若不规范处理,极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铊污染因子环境承载力受限
锂长石矿中含有微量铊元素,常伴生于锂云母中,在锂云母提锂过程中,铊元素被进一步富集和分离。而宜丰锂矿资源正是以锂云母为主。具体而言,在锂云母经硫酸盐高温焙烧过程中,铊元素主要进入烟气,经负压收集装置进入袋式除尘装置,其中一部分铊元素附着在粉尘上经袋式除尘器拦截,回炉重新利用;另一部分铊元素附着于烟气透过袋式除尘器后,经二级喷淋处理,随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碳酸锂企业易受到利益驱使,为规避高昂的固体废物处理费用,擅自将含铊污泥、氟化钙、硫酸钾钠盐、除杂净化渣返回混拌料,无环评手续支持。而氟化钙、硫酸钾钠盐中铊含量最高可达269mg/kg,污染风险巨大。铊物料流向不清或流向的变化均可能导致外排废气、废水、产品和固废中铊含量显著增加,环境风险不可控。
此外,部分企业还存在未建设循环水除铊设施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雨水排口设置不规范的现象,导致雨水沟积水中铊远超出超出《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极易带来环境风险。
除此之外,在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中,铅精矿中常伴生有铊,铅精矿生产后二次废料中也会含有铊,再生铅厂以之为生产原料,产生的废气和废水中因此也会相应含有铊。
第二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政府层面
(一)提高思想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压紧压实乡镇各级责任,在产业规划、空间布局、项目建设等各方面、全过程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守住生态容量和环境质量两条底线,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贯彻生态环境部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组织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按“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监管职责,聚焦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尾砂尾泥锂渣综合利用、节能审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绿色矿山落实等方面,对行业领域内的突出问题紧盯不放、拉条挂账,直至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改造提升工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对顶风作案、偷排偷放的企业,一律上限顶格严惩,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
(二)坚持多措并举,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专项督查,细化举措、吃透标准、打造特色,通过创建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并实施要素差别化、市场配置政策,对落后产能形成有效倒逼机制,积极调整全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布局,聚焦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推动企业异味处理技术改造,抓好扬尘管控,实施燃煤锅炉改造淘汰,深化污水零直排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固废的规范化管理,加快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措施,严把新项目落地“环保关”,坚决关停淘汰“低散乱”企业,腾出更多区域环境承载容量,让渡更大发展空间,有效夯实治理基础。
(三)推进智慧监管,提高执法能力。要加快推进环保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密各类污染源微型监测站,合理布局高空瞭望点。完善危废精细化监管系统,网格化监测区域环境质量,加快绘就一幅可动态更新的污染源溯源电子地图,形成更加精细的环境质量感知和评价网络,为大数据智慧应用奠定“生态环境大脑”基础。要提高“4+2”安全环保综合管理平台、智慧环保中心等科技监测手段运用效率,加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与高等院校合作,打通信息壁垒。创新智慧监管方式,探索“互联网+”、区块链赋能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要更加注重因地因企政策,妥善处理好执法力度、发展深度和民生温度的关系,及时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问题导向,提升整体水平。要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完善整改方案,倒逼整改时间,清单化销号整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限时整改到位。要全面摸排各类难点问题,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并以此为清单,坚持清旧账、补短板、抑反弹。扎实做好大气环境、涉水环境、土壤固废等领域污染防治和整改工作,争取各大硬仗全面胜利。对锂电企业除氟、除铊等现有技术优化升级给予重点支持。重点整治以工程建设、生态修复名义变相非法采矿,采矿过程中污水、废气、粉尘和废渣等超标排放,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问题。
(五)重点强化铊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污染源头防控,督促企业对矿石原料、主副产品和生产废物中铊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减少使用高铊的矿石原料。二是开展排查治理,强化涉铊企业综合整治,开展采、选矿、碳酸锂生产等典型涉铊企业废水治理设施除铊升级改造,含锂瓷土矿开采、锂云母选矿、碳酸锂生产等重点行业要制定铊污染防治方案。三是加强监测预警,生态环境部门要在涉铊行业企业分布密集区域下游,依托水质自动监测站加装铊等特征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
(六)重点强化氟化物污染防治。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的“三挂钩”机制。二是加强清洁审核,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将氟化物削减和控制作为清洁生产的重要内容。三是动态摸清底数,深入开展辖区内涉氟企业全面排查,建立涉氟企业档案库;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涉氟企业日常环境监管,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每年至少要组织2次涉氟化物专项执法行动。五是加强科技支撑,将氟化物削减和控制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鼓励企业加强氟化物产生及治理新科技和新技术等研究,加大低成本、高效率治理工艺的研发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园区层面
宜丰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与园区企业建立密切沟通机制,组织龙头企业进行牵头,开展与南昌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和宜春学院等高校的科技创新合作,深化产学研融合,加快构建宜丰工业园区环境保护预警、监测、信息化和应急管理体系。
(一)加快构建环境保护预警体系
1.摸底数——风险剖析,掌握规律。通过全面排查宜丰县工业园区整体污染排放情况、识别风险单元、分析风险影响范围、掌握时空分布规律,评估园区中环境敏感企业现有风险防控能力,摸清园区环境风险。并根据风险物质特性、储量和位置等,筛选出有毒有害污染物预警因子,为预警监测网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2.布站点——五位一体,全面覆盖。基于园区的风险分析、事故情景模拟、事故后果分析、园区环境敏感点等因素,优选响应速度快、稳定性高等多种类型预警仪器,科学构建” 三级防控+五位一体”,覆盖园区企业重点风险源、企业厂界、扩散途径、环境敏感防护、便携移动等的预警监测网络,并加快建设固定式及可移动式监测站房。
3.建平台——应用整合,数据对接。体系集成园区大气自动监测、光化学组分、企业在线和风险源等重要数据,并进行深度有效分析,以预警系统为园区环境风险管理的中枢,发挥其总集成、总指挥、总应用、总管家的作用。
4.设阈值——核心驱动,有效响应。以预警阈值的研究设定、预警措施与应对机制的建立作为预警体系的核心驱动,构建适合于园区高效预警的算法模型,针对不同站点、不同监测因子设定动态的报警条件,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响应机制。
5.建模型——平战结合,综合监管。将园区的大气、地表水、土壤和海洋环境等要素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汇聚及科学分析,实现环境风险“一张图”综合防控及监管,并与园区应急指挥进行无缝对接,打造业务全区覆盖、信息全区整合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监管监察、辅助决策的信息化体系。
6.配制度——保障运行,科研创新。保障预警体系的有序、稳定运行,有效发挥预警体系作用,配套第三方全过程运营管理及管家式服务,提升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水平,真正实现群众满意,投诉减少;企业受益,有效解决跑冒滴漏;政府放心,提高监管有效性。
(二)加快构建环境保护智能监测体系
环境保护智能监测体系包括环境与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工况在线监测与分析体系,实验室监测业务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综合业务处理体系。
1.环境与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加快建立集大气环境、水环境、废气污染源、废水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噪声等环境要素自动监测信息的采集、传输和日常处理为一体的园区环境与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综合利用自动控制、嵌入式数据采集与传输、分布式计算与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实现对园区多级、多种类环境要素质量进行自动连续在线的实时监测与监控,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深度开发与利用,为节能降耗、减排与总量控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科学、客观的依据。
2.实验室监测业务管理体系。实验室监测业务管理体系可以按照国家认可实验室的质量体系要求,实现对各种环境监测专题要素(水、气、声、固废、生态、土壤等)的例行环境监测和委托环境监测,涵盖从合同签订、任务安排、现场采样(监测)、质量控制、样品交接、样品分析、报告编制、报告发放、数据分析、数据上报的全过程计算机协同管理,质量控制手段贯穿体现于整个监测业务流程,是实现园区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化管理和监测数据共享的重要载体。
3.环境保护综合业务处理体系。建立污染源与环境质量管理系统,强化环境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对污染源与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的可视化、地图化、智能化管理,实现对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与空间地理数据的综合利用和管理。结合GIS系统对各类环保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分析,对污染源与环境质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利用,通过表格、图形、文档资料等形式予以表现,准确及时地记录和掌握污染源与环境质量情况。
(三)加快构建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体系
1.虚拟可视化平台。利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技术,为工业园区各企业厂房、危化品储罐、物料传输管线、排放口等设施创建三维建模,并将三维模型融合集成于三维虚拟地图中,结合地图影像数据、地形高程数据和各建筑矢量数据,实现整个工业园区360°可操作的可视化展示。在监测到污染排放超标时,系统及时产生报警,在三维系统中报警数据以声光报警方式进行可视化展示。
2.实时数据分析平台。通过动态曲线+直观列表+实时气象图形+拟合预测曲线等多元化显示方式,直观显示实时监测情况,同步结合气象参数、点位状态、仪器状态、运维数据等,实时研判监测数据及拟合下一阶段预测数据。
3.环保数据汇总平台。建立数据分析汇总平台,反映出园区总体污染程度及系统监测情况,汇总园区特征数据,标识园区污染程度、污染物占比、分布及重点污染趋势分布情况;核定园区有毒有害警情事件分布、危险警情物质排名,即时识别重点警情区域、工段、时段及特征,同步比较特征污染物昼夜监测趋势。
4.应急“辅助”决策平台。根据超标报警信息,进行超标污染物溯源,查找污染物来源,结合实时监测的气象数据进行超标污染物源解析,并进行污染物扩散模拟计算。在三维系统中查看污染物可能影响的范围,同时对影响范围进行动态可视化展示,查看是否影响周边环境敏感区域,为应急指挥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
(四)加快构建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体系
1.应急监测。完善园区环境应急监测方法和指挥体系。制定完善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技能培训,根据江西省和宜春市关于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相关要求,配备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加强现场环境应急监测技术研究。
2.应急处置。完善环境保护系统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应急处理办法,明确园区内各环境保护主体的应急处置职责分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应急值守、应急监测、调查处置程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园区环境应急服务队业务训练,初步构建起多层次、全区域的环境监测应急响应体系。
3.事后管理。及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将环境应急处置效益评估纳入损害评估报告内容,为突发环境事件定级、事件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工作提供依据,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信息报送。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第17号)要求,规范突发事件信息的初报、续报和终报工作;利用“互联网+”及新媒体手段(如微信)重点解决现场信息报送迟缓现状,不断完善园区环境应急信息报送功能,做到报送及时、表达准确、标注清晰、数据详实。
5.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市、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园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公开;运用新媒体,积极主动分析群众投诉、社会舆论和公众关注热点,协助县委、县政府及时准确发布事件处置进展和环境影响权威信息。
三、企业层面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于锂云母焙烧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和焙烧烟气,烘干废气及焙烧烟气可以进行拟合并处置,采用旋风除尘+碱液喷淋处理措施。处理后废气浓度需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烟尘、SO2及氟化物浓度需符合《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制要求;废气排放口应安装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两级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铊预警限值浓度为50μg/ m3,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6 mg/ m3 (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除此之外,还应通过加强物料在贮存和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来提升对组织废气的治理效果,所有物料应存在封闭或半封闭的贮存库内,不得露天堆放,无组织废气产生点位应做好喷雾抑尘,在原料装卸时尽量降低物料落差等措施。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排放口、雨水总排口安装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两级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铊预警限值浓度为2μg/L,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2 mg/L(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的监测频次、采样时间、样品的保存等按HJ/T 91的有关规定执行,废水中铊污染物浓度的测定方法按HJ 700或者HJ 748执行(参照江西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149-2019)的监测要求)。企业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对排污状况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执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浸出渣洗渣废水、净化渣洗渣废水。此三股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于浸出工序,不外排;实验分析化验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锂云母煅烧提取碳酸锂工艺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锂渣、尾泥、锂长石粉、除尘灰、破碎收集粉尘其中除尘灰、破碎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锂渣、尾泥可暂存于尾矿渣库,定期外售给水泥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用来作为陶瓷企业的生产原料。生活垃圾,废原料包装袋、废滤布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等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可通过采取隔音、消声、吸声、减振等手段进行噪音综合处理。工厂内部分可独立围堵的设备,可对其设置隔声罩、静音房等,阻隔噪声对外辐射;工厂内类似风机、冷却塔等,有着空气动力性噪声的设备,可对其安装消声装置控制部分噪声;工厂内噪声源多且分部散乱,噪声源无法独立围堵时。经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当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重金属污染防治措施。新能源新材料企业要持续加强生产过程中涉铊、锑、钴、锰等重金属的工艺流程的事前监测监控,在出现重金属污染物渗漏、流失对环境造成污染时,要及时停工停产并向相关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报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重金属污染事后处理方案的制定。持续推进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废渣场环境管理,完善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严格废铅蓄电池、冶炼灰渣、等含重金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锂渣综合利用措施。随着碳酸锂产量的迅速上升,宜丰本地建材厂、陶瓷厂可以消化的锂渣对于产生的锂渣总量来说是杯水车薪,未来随着云母提锂产能的投产,锂渣带来的问题会更加明显。因此,碳酸锂企业应当积极与陶瓷厂等建材企业进行战略合作,扩大下游需求。同时加强尾矿“废物利用”技术创新,与高等院校以及建材企业合作建设锂渣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研发中心和数据平台中心,提升强化对锂渣的综合利用。此外,通过对锂渣、尾矿进行工艺处理制备低碳水泥,水泥和混凝土外加剂,生产水泥和混凝土辅料,也是实现锂渣尾矿产业化利用的另一有效途径。
第三节 加强锦江流域治理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进一步提升锦江流域环境质量为核心,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污染防治为重点,防控环境风险为底线,压实园区及有关单位责任为抓手,全面推进锦江流域环境污染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二、总体思路
宜丰县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各有关单位要在前阶段集中攻坚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锦江流域系统整治行动,采取强硬措施管控污染源头,以“定目标、定方案、定责任”为抓手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锦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逐项排查梳理。对辖区内所有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排污单位情况进行地毯式、网格式排查,做到无遗漏、无盲点。理出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一并列入实施方案加以重点推进。
1. 查清新能源新材料企业污水收集情况。包括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管网是否覆盖、雨污是否合流、山水是否混接、河水是否倒灌等问题,对污染源性质、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等进行逐一排查记录。
2. 查清新能源新材料企业污水处理情况。包括企业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是否存在超负荷或低负荷运行、是否存在超标排放等情况;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是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做到达标排放。
(二)逐类巩固提升。宜丰县环境保护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以“提升工业污水治理能力、提升集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水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对标对表,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突出的水环境污染问題。
1. 提升工业污水治理能力。辖区锦江河岸线1公里范围禁止规划新建锂云母焙烧、锂电池、铅酸电池生产等高污染项目。深入开展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工业废水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小作坊、小餐饮等其他类建设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
2. 提升集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散排污水的分段式收集处理,对短期内确因条件限制难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区块,应根据具体情况,在汇水低洼处因地制宜建立临时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或建立生态塘进行微生物治理,实现散排污水科学处置。
3. 加快水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足的问题。加快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现有污水处理厂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推进提标扩容改造。
第四节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一、完善涉重金属污染监管要求
研究修订锂电新能源、铅酸蓄电池制造与回收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制定出台废水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运行、验收技术规范,制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强排放标准体系建设,对于涉铊、锰、锑企业分布集中的地区,研究制定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推动解决区域性重金属污染问题。
二、强化涉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
加快推进废水、废气重金属在线监测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应用。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体系,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生态环境部门要在涉铊涉锑行业企业分布密集区域下游,依托水质自动监测站加装铊、锑等特征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应依法对重金属沉降及耕地土壤重金属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大气重金属沉降造成耕地土壤中铊、锑等重金属累积的风险,并采取防控措施。鼓励新能源新材料企业在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应用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和用电(能)监控等智能监控手段。
三、强化涉重金属执法监督力度
将新能源新材料重点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设施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象范围,进行重点监管。将对涉铊、锑等重金属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含重金属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涉重金属污染应急管理
重点企业应依法依规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一河一策一图”将涉重金属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纳入本部门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涉铊企业污染排查整治
园区要积极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指导督促涉铊企业建立铊污染风险问题台账并制定问题整改方案。严格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达标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构建涉铊企业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督促新能源新材料企业对矿石原料、主副产品和生产废物中铊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实现铊元素可核算可追踪。制定铊污染防控方案,严防铊污染问题发生。
第五节 锂电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求
(一)含锂瓷土矿开采行业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求
1. 厂区、作业场地及运输道路做好硬化,运输道路旁设置雾 炮、喷淋等设施,道路旁设置截污沟;分区分类规范堆放物料,堆放场地设置溢流堰和导流沟;规范设置截排水沟、三级以上雨水沉淀池,矿区废水引入沉淀池后充分沉淀处理;定期对截排水沟、沉淀池进行清理。
2. 砂石、余土、粉状物料等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密闭储存,干 渣物料堆存采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物料破碎、输送落料点采取集气罩、除尘或者喷雾抑尘措施,皮带等输送过程采取密闭或者喷雾抑尘措施。
3. 料场出口设置长度不少于9米的车辆冲洗平台,进出车辆应至少冲洗100秒以上,车辆冲洗平台应邻近地磅建设且与地磅位于道路同一侧,冲洗平台应全部安装道闸及摄像头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4. 运输车辆要封闭车厢或苫盖严密;装卸车时采取喷雾加湿等抑尘措施;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清理积累的粉尘,减少扬尘。
5. 采矿作业时有效运行除尘、收尘设施和喷雾装置,破碎作 业时有效运行除尘收尘抑尘设施装置。
6. 采矿及加工厂区设一个废水排放口,总排口安装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两级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铊预警限值浓度为2μg/L、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 2 mg/L。
7. 废水总排口和车辆冲洗平台循环水的氟化物和铊等特征 污染物自行监测频次不少于每月 1 次。
8. 制定尾砂尾泥工业化消纳处理方案,无法消纳处理尾砂尾泥的相关建设项目必须同步规划建设尾砂库,尾砂库须配套建设尾水处理设施。
9. 沉淀池污泥、废石等固废按要求建设规范的储存场所堆放, 建立完善固废产生、储存、处置利用三本台账;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要求管理。
10.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明确具备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并长期固定,定期开展环保业务培训,人员更换要向属地与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二)锂云母选矿行业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求
1. 对不同原料开展包含铊、氟化物等在内的成分分析和放射性分析。
2. 厂区道路和作业场地做好硬化,分区分类规范堆放物料, 入棚并采取有效防尘防渗防漏防流失等措施;堆放场地设置溢流堰和导流沟,做好雨污分流,建设明管明沟;科学设置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不得与初期雨水池共用且日常情况应处于应急状态(至少保留2/3的有效容积);初期雨水收集池按照厂区面积不低于每公顷300立方米的标准建设,且在非雨天应至少保留2/3的有效容积;选矿废水、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选矿废水在回用之前应把总铊浓度控制在15ug/L以下。
3. 粉状物料密闭储存,干渣物料堆存采取喷淋(雾)等抑尘措施;块状或粉状物料密闭输送,物料输送落料点采取集气罩、除尘或者喷雾抑尘措施。
4. 厂区出口设置长度不少于9米的车辆冲洗平台,进出车辆应至少冲洗100秒以上,冲洗平台应全部安装道闸及摄像头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冲洗平台循环水回用前应把总铊浓度控制在15ug/L以下。运输车辆封闭车厢或苫盖严密,装卸车时采取喷雾加湿等抑尘措施,厂区道路采取吸尘车吸尘、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
5. 破碎筛分等生产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且配备布袋等高效除尘治理设施,或负压收集含尘气体净化处理后排放。
6. 雨水总排口安装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两级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铊预警限值浓度为2μg/L、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2mg/L(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7. 雨水总排口、生产循环水和冲洗平台循环水的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自行监测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在厂区下游每半年开展一次铊、氟化物等特征污染因子地下水自行监测。
8. 长石粉、压榨污泥、铁渣等固废按要求建设规范的储存场所堆放,建立完善固废产生、储存、处置利用三本台账;对废机油、废选矿剂包装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要求管理。
9. 做好选矿废水以及液体选矿剂发生泄漏的风险防范;配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同时规范管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演练。
10.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明确具备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并长期固定,定期开展环保业务培训,人员更换要向属地与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三)碳酸锂生产行业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求
1. 原料来源合法合规,不得擅自使用环评未批复的原料,对从外地以及国外进口的原料开展放射性分析,如涉及危险废物、五类重金属、含高氟工业固废等不得作为原料。
2. 厂区道路和作业场地做好硬化,分区分类规范堆放物料,入棚并采取有效防尘防渗防漏防腐蚀防流失等措施;堆放场地设置溢流堰和导流沟,做好雨污分流,建设明管明沟;科学设置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不得与初期雨水池共用且日常情况应处于应急状态(至少保留2/3的有效容积);初期雨水收集池按照厂区面积不低于每公顷300立方米的标准建设,且在非雨天应至少保留2/3的有效容积;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3. 粉状物料密闭输送,物料输送落料点采取集气罩、除尘或者喷雾抑尘措施;厂区出口设置长度不少于9米的车辆冲洗平台,进出车辆应至少冲洗100秒以上,冲洗平台应全部安装道闸及摄像头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冲洗平台循环水回用前应把总铊浓度控制在15ug/L以下。运输车辆封闭车厢或苫盖严密,装卸车时采取喷雾加湿等抑尘措施,厂区道路采取吸尘车吸尘、清扫等措施,保持清洁,原则上不允许用水冲洗。
4. 加强烘干废气、焙烧废气、沉锂废气、成品烘干粉碎废气等收集处理,重点做好颗粒物、NOx、SO2、氟化物、铊等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外排废气的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自行监测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
5. 废水处理系统采取有效的除铊除氟化物措施(包括初期雨水),处理后的废水通过“一企一管”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6. 车间废水或污染防治设施排口、废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安装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两级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铊预警限值浓度为2μg/L、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2mg/L(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尾气处理循环水在回用之前应把总铊浓度控制至15ug/L以下。
7. 车间或污染防治设施排口、废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和废气处理循环水、车辆冲洗平台循环水的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自行监测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在企业上下游和厂区内每季度开展一次铊、氟化物等特征污染因子地下水自行监测。
8. 明确锂渣等固废消纳去向,对锂渣等固废按要求建设规范的储存场所堆放,建立完善固废产生、储存、处置利用三本台账,对废气处理循环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属性鉴定,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对废机油、煤焦油、焦油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9. 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应单独设置用电监控设备并正常传输数据。
10. 做好工艺废水事故排放以及有毒化学品(硫酸、天然气)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风险的防范,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对总铊及氟化物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处置措施,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确保应急物资充足,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应急演练。
11.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明确具备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并长期固定,定期开展环保业务培训,人员更换要向属地与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四)二次提锂(含以工业废渣为原料进行提锂)行业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求
1. 以陶瓷企业改造的锂渣综合利用项目不得以宜春市范围外含锂工业固废作为原料,未取得环评批复不得生产,园区外陶瓷企业改造为锂渣综合利用项目应采用高标准技术改造,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对原陶瓷企业都有提升,且经属地县级政府同意。
2. 原料来源合法合规,不得擅自使用环评未批复的原料,对从外地以及国外进口的原料开展放射性分析,如涉及危险废物、五类重金属、含高氟工业固废等不得作为原料。
3. 厂区道路和作业场地做好硬化,分区分类规范堆放物料,入棚并采取有效防尘防渗防漏防腐蚀防流失等措施;堆放场地设置溢流堰和导流沟,做好雨污分流,建设明管明沟;科学设置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不得与初期雨水池共用且日常情况应处于应急状态(至少保留2/3的有效容积);初期雨水收集池按照厂区面积不低于每公顷300立方米的标准建设,且在非雨天应至少保留2/3的有效容积;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4. 粉状物料密闭输送,物料输送落料点采取集气罩、除尘或者喷雾抑尘措施;厂区出口设置长度不少于9米的车辆冲洗平台,进出车辆应至少冲洗100秒以上,冲洗平台应全部安装道闸及摄像头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冲洗平台循环水回用前应把总铊浓度控制在15ug/L以下。运输车辆封闭车厢或苫盖严密,装卸车时采取喷雾加湿等抑尘措施,厂区道路采取吸尘车吸尘、清扫等措施,保持清洁,原则上不允许用水冲洗。
5. 外排废气应重点做好颗粒物、NOx、SO2、氟化物、铊等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外排废气的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自行监测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
6. 废水处理系统采取有效的除铊除氟化物措施(包括初期雨水),处理后的废水通过“一企一管”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7. 车间废水或污染防治设施排口、废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安装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两级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铊预警限值浓度为2μg/L,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2mg/L(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8. 车间或污染防治设施排口、废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和废气处理循环水、车辆冲洗平台循环水的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自行监测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在企业上下游和厂区内每季度开展一次铊、氟化物等特征污染因子地下水自行监测。
9. 明确锂渣等固废消纳去向,对锂渣等固废按要求建设规范的储存场所堆放,建立完善固废产生、储存、处置利用三本台账,对废气处理循环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属性鉴定,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对废机油、煤焦油、焦油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10. 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应单独设置用电监控设备并正常传输数据。
11. 做好工艺废水事故排放以及有毒化学品(硫酸、天然气)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风险的防范,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对总铊及氟化物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处置措施,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确保应急物资充足,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应急演练。
12.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明确具备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并长期固定,定期开展环保业务培训,人员更换要向属地与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五)锂电池回收行业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求
1. 三元锂电池回收按冶炼行业管理,磷酸铁锂电池回收按化工行业管理,都应进入省政府认定的工业园区。
2. 厂区道路和作业场地做好硬化,分区分类规范堆放物料,入棚并采取有效防尘防渗防漏防腐蚀防流失等措施;堆放场地设置溢流堰和导流沟,做好雨污分流,建设明管明沟;科学设置沉淀池和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不得与初期雨水池共用且日常情况应处于应急状态(至少保留2/3的有效容积);初期雨水收集池按照厂区面积不低于每公顷300立方米的标准建设,且在非雨天应至少保留2/3的有效容积;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3.火法回收工艺加强高温焙烧等废气收集处理,重点做好NOx、SO2、氟化物、铊等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外排废气的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自行监测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
4. 湿法回收工艺加强萃取工艺等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高效治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施,严防异味扰民。
5. 废水处理系统采取有效的除铊除氟化物措施和除铜、钴、镍等重金属措施,处理后的废水通过“一企一管”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6. 车间废水或污染防治设施排口、废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安装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两级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铊预警限值浓度为2μg/L、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2mg/L(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尾气处理循环水在回用之前应把总铊浓度控制在15ug/L以下。
7. 车间或污染防治设施排口、废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和废气处理循环水、车辆冲洗平台循环水的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自行监测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在企业上下游和厂区内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铜、锰、钴、镍、铅、镉、砷、铊、氟化物、硫化物等特征污染因子地下水自行监测。
8. 对浸出渣、废气净化沉淀渣等固废按要求建设规范的储存场所堆放,建立完善固废产生、储存、处置利用三本台账,对废活性炭、废树脂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相要求进行管理按要求。
9. 做好浓硫酸、液碱、盐酸、双氧水等毒性物质的泄漏以及易燃及活性物质发生火灾和爆炸并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防范,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确保应急物资充足,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应急演练。
10.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明确具备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并长期固定,定期开展环保业务培训,人员更换要向属地与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求
1. 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当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2. 对工业园调扩区规划环评及新改扩建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要将服务范围内污水调查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3. 重点涉铊企业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铊污染物纳管预警限值和污水处理厂总排口预警限值浓度执行2ug/L、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2mg/L(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 如存在排放量较大的特征污染物,园区污水处理厂应合理确定设计水质和处理工艺,对不能承接的工业污水类型要在合同中载明,发现存在现有工艺无法处理的工业污水且无法与来水单位协商解决的,要书面报请当地政府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5. 园区污水处理厂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内容应包括事故废水中特征污染因子的应急处置,合理设置与抗风险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调蓄设施(如对调节池进行扩容改造)和环境应急措施,发现进水异常、可能导致污水处理系统受损和出水超标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污染物溯源,留存水样和泥样、保存监测记录和现场视频等证据,并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备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确保物资充足,同时配备相应应急监测设备与专门的应急监测技术人员,具备特征指标的应急监测能力,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应急演练。
6. 园区内有涉氟涉铊相关企业的,在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污水总排口和雨水总排口加装氟化物、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县两级水质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增加铊的手工检测分析设备。
(七)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要求
1. 按照环评等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内应无环境敏感点;环境影响评价中对特征污染因子铊和氟化物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论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2. 厂区道路和作业场地做好硬化,分区分类规范堆放物料,入棚并采取有效抑尘防渗防漏防腐防流失等措施,堆放场地设置溢流堰和导流沟。涉重物料输送转移过程不接触雨水,铸板、分刷片、包片等工序车间做好密闭防粉尘措施。
3. 做好雨污分流,建设明管明沟,标记好管网走向和标识,科学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分别单独设置且初期雨水池在非雨天应保留至少保留2/3的有效容积;事故应急池在日常情况应处于应急状态(至少2/3的有效容积)。
4. 加强化成、铸焊等工序废气的收集处理,重点做好铅烟、硫酸雾等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5. 废水处理系统采取有效的除铊除氟化物措施(包括初期雨水),处理后的废水通过“一企一管”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制作每月水平衡台账,并保存各水表抄表原始数据。
6. 废水总排放口、污染防治设施排口、雨水总排口安装氟化物和铊等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两级在线监控管理平台联网,铊预警限值浓度为2μg/L、氟化物预警限值浓度为2mg/L(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7. 安装铊、氟化物等特征污染因子的排口开展自行监测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在企业上下游和厂区内每季度开展一次铊、氟化物等特征污染因子地下水自行监测。
8. 建立完善固废产生、储存、处置利用三本台账,对铅渣、铅泥、铅尘、污泥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9. 做好工艺废水事故排放以及有毒化学品(硫酸、天然气)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风险的防范,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内容应包括事故废水中特征污染因子的应急处置,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确保应急物资充足,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应急演练。
10.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明确具备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并长期固定,定期开展环保业务培训,人员更换要向属地与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第六节 环境承载力评估
一、水资源承载力
从全县的用水角度看,宜丰县2022年度全县用水指标为2.5亿立方米,实际用水量为2.1亿立方米,仍有4000万立方米左右的空余用水指标。全县涉锂企业用水量为1438万立方米,其中3家涉锂企业已获批用水指标241.99万立方米。可以看出,宜丰县现有空余用水指标远远满足涉锂企业的用水需求,水资源承载力可以满足未来碳酸锂产能扩大的需求。
从工业园区的用水角度看,工业园区规划由良岗水厂供水,远期规划日供水能力达到8万t/d,水源为锦江,枯水期流量为37.5t/s。园区规划用水量约6.22万t/d,占良岗水厂远期供水能力的77.8%,为锦江水流量的1.9%,供水能力可以满足要求。
二、大气环境承载力
2022年宜丰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4.3%,位列宜春市第三位,PM2.5 25μg/m3,位列全市第四位,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为333天。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中,SO2累计均值为8μg/m3,NO2累计均值为12μg/m3,PM10累计均值为40μg/m3,CO日均值95%位数值为0.9μg/m3,超标率为0%,O3日最大8小时值90%位数值为143μg/m3,超标率为4.4%。可以看出,宜丰县六项环境空气基本污染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 D的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为稳定,且各因子浓度值总体呈现出下降趋势,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表明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具有承载大气污染物的能力。
表7-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μg/m3
污染因子 |
环境质量标准 |
依据 |
||
1 小时平均 |
24 小时平均 |
年平均 |
||
SO2 |
500 |
150 |
60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NO2 |
200 |
80 |
40 |
|
PM10 |
- |
150 |
70 |
|
PM2.5 |
- |
75 |
35 |
|
NOX |
250 |
100 |
50 |
|
TSP |
- |
300 |
200 |
|
苯并芘 |
-- |
0.0025 |
0.001 |
|
氟化物 |
20 |
7 |
-- |
|
O3 |
200 |
160 (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 |
- |
|
二甲苯 |
200 |
-- |
-- |
HJ2.2-2018 中附录 D |
甲苯 |
200 |
600 |
-- |
|
苯 |
110 |
-- |
-- |
|
H2S |
10 |
-- |
-- |
|
氨 |
200 |
-- |
-- |
|
硫酸雾 |
300 |
-- |
-- |
|
TVOC |
- |
600 |
- |
三、产业特征污染因子承载力
2023年1月3日,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相关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落实涉铊涉氟废水监测和处理要求的意见》,各水厂所在地环保部门及管委会根据意见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除铊除氟应急处理设施,在纳管废水铊或氟化物浓度达到预警限值(其中铊的预警限值为 2μg/L,氟化物预警限值为 2mg/L) 时开启应急处理设施,处理达到预警限值以下后再接入污水处理厂常规处理工序。而涉锂企业对其污水进行有效除铊除氟后通过 “一企一管”排入污水处理厂,企业总铊、氟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5μg/L、5mg/L(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可以看出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与涉锂企业对于产业特征污染因子铊和氟化物的排放标准尚未统一,若参考企业总铊、氟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5μg/L、5mg/L的标准,则宜丰县现有涉锂企业对于铊、氟化物两种污染物的排放均已达标。
若根据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相关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落实涉铊涉氟废水监测和处理要求的意见》以及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宜春市涉锂电主要行业生态环境监管标准(试行)》要求,污水厂预处理排水口铊浓度排放标准设置为 2μg/L的预警值;氟化物浓度设置为 2mg/L的预警值,与企业的排放标准不一致,则现有部分涉锂企业存在铊、氟化物污染超标风险。但企业若通过加大污水处理投入,加快除铊、除氟化物设施的升级改造,仍然可以满足涉锂环保要求。
(1)铅蓄电池企业含铊废水排放量
根据园区现有7家铅蓄电池企业的项目环评报告,规划末期铅蓄电池企业含铊废水排放量为69.6万t/a(即约0.23万t/d)。
(2)碳酸锂企业含铊废水排放量
工业园区拟入园碳酸锂企业生产规模为38万t/a,根据园区现有1家碳酸锂企业(永兴特钢)的实际生产情况,年产1万吨碳酸锂排放废水量约3.67万t/a,规模末期碳酸锂企业含铊废水排放量总约139.3万t/a(即约0.46万t/d)。
(3)铅蓄电池和碳酸锂企业初期雨水含铊废水排放量
铅蓄电池和碳酸锂企业参照《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初期雨水按降水量15mm与污染区面积的乘积计算,每次初期雨水量为11.49万m3,一年初期雨水收集按25次计,规模末期初期雨水含铊废水排放量总约287.2万t/a(即约0.96万t/d)。
综上,预计规划末期工业园区含铊废水排放量约496.1万t/a(即约1.65万t/d)。而江西宜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除铊除氟应急改造工程两期总规模为2.5万t/d,第一期为厂内现有设施挖潜改造工程,受厂内现有处理单元结构及场地空间等条件限制,改造后除氟除铊的连续运行能力为1.2t/d,第二期为新建扩能改造工程,新建1.3万t/d 规模的除铊除氟设施。该工程实施后,可实现除氟除铊的连续运行能力2.5万t/d(水厂设计规模)。可以看到园区污水处理厂除铊除氟应急改造工程的设计总规模2.5万t/d远大于预计规划末期工业园区含铊废水总量1.65万t/d,能够满足未来涉锂企业扩大产能而带来的污水处理需求。
四、水环境承载力
2022年宜丰县全县省级考核、县界(省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断面等24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全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且其中21个断面水质状况为“优”。(见表7-2)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0月发布的《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方法(试行)》中关于水环境承载力指数的计算方法:
(一)水环境承载力指数计算:
式中,是水环境承载力指数; 是水质时间达标率; 是水质空间达标率。
1. 水质时间达标率(A1)
A1=1/n
式中,n 为区域内断面(点位)个数;Ci 是指第i 个断面(点位)水质时间达标率。
2. 水质空间达标率(A2)
式中,达标断面(点位)指一年内不同时期水质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不超过目标值的断面(点位),否则为不达标断面(点位)。
3. 承载状态判定
水环境承载力指数越大,表明区域水环境系统对社会经济系统支持能力越强。根据评价区域水环境承载力指数大小,将评价结果划分为超载、临界超载、未超载三种类型。当Rc<70%时,判定该区域为超载状态;当70%≤Rc<90%时,判定该区域为临界超载状态;当Rc≥90%时,判定该区域为未超载状态。
2022年宜丰县全县省级考核、县界(省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断面等24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连续三年达到100%。经计算可知水质时间达标率A1与水质空间达标率A2均为100%,水环境承载力指数=100%,符合承载状态判定中Rc≥90%的为未超载状态。
(二)水环境承载力分析
1. 环境质量控制目标
为了充分保护环境,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能有一个良好的水环境质量,按照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评价工业园区受纳水体为耶溪河、锦江,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作为控制目标,即CODcr 20mg/L,NH3-N 1.0mg/L,总铅0.05mg/L,总磷0.2mg/L,铊0.0001mg/L,氟化物1mg/L。
2. 环境质量背景值
以受纳水体上游现状监测数据作为背景浓度。COD(SW1,耶溪河)=12mg/L,NH3-N(SW1,耶溪河)=0.537mg/L,总铅(SW1,耶溪河)=0.00009mg/L,铊(SW1,耶溪河)=0.000014mg/L,氟化物(SW1,耶溪河)=0.614mg/L,总磷(SW1,耶溪河)=0.12mg/L;COD(SW4,锦江)=11mg/L,NH3-N(SW4,锦江)=0.398mg/L,总铅(SW4,锦江)=0.00009mg/L,铊(SW4,锦江)=0.000035mg/L,氟化物(SW4,锦江)=0.255mg/L,总磷(SW4,锦江)=0.13mg/L。
3. 计算结果
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如表7-2所示。
表7-2 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
位置 |
项目 |
水环境容量限值 |
备注 |
||
t/d |
t/a |
||||
工业 园区 |
耶溪河 |
CODCr |
3.99 |
1456.3 |
1年按365天计算 |
NH3-N |
0.25 |
90.5 |
|||
总铅 |
0.019 |
6.9 |
|||
铊 |
0.00003 |
0.011 |
|||
氟化物 |
0.15 |
49.5 |
|||
总磷 |
0.033 |
12.0 |
|||
锦江 |
CODCr |
25.20 |
9198.0 |
||
NH3-N |
1.40 |
511.0 |
|||
总铅 |
0.15 |
54.7 |
|||
铊 |
0.00019 |
0.069 |
|||
氟化物 |
2.21 |
729.3 |
|||
总磷 |
0.25 |
91.2 |
数据来源:江西宜丰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4. 结果分析
根据前述污染源分析,水环境容量计算结果及与区域达标排放量进行对比,见表7-3所示。
表7-3 水环境容量计算及达标排放量对比
项目 位置 |
指标 |
排放浓度 (mg/L) |
背景值(mg/L) |
控制目标 (mg/L) |
环境容量 (t/a) |
达标排放量 (t/a) |
|
耶溪河 |
锦江 |
||||||
工业园区 |
CODCr |
50 |
12 |
11 |
20 |
1456.3 |
695.1 |
NH3-N |
5 |
0.537 |
0.398 |
1 |
90.5 |
69.5 |
|
总铅 |
0.1 |
0.00009 |
0.00009 |
0.05 |
6.9 |
0.5 |
|
铊 |
0.002 |
0.000014 |
0.000035 |
0.0001 |
0.011 |
0.0099 |
|
氟化物 |
6 |
0.614 |
0.255 |
1 |
49.5 |
29.8 |
|
总磷 |
0.5 |
0.12 |
0.13 |
0.2 |
12.0 |
7.0 |
数据来源:江西宜丰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综合上述计算分析,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中CODCr、NH3-N、总铅、铊、总磷、氟化物排放总量均小于规划区所在耶溪河、锦江评价段水环境容量,水环境承载力良好。
第八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总体要求
一、明确总体开发格局。建立山、水、林、田、湖的总体保护格局,明确宜丰县土地安全基线,确定包括防洪控制线、地质灾害控制线、水资源利用上限等,指导园区功能布局优化。统筹安排县域城镇体系,合理确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规模。
二、强化土地综合整治。明确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结合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可挖潜能力,提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污染土地无害化利用、闲置用地处置等重点工程和实施机制。
三、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结合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基础与发展条件,明确发展思路与策略,确定产业准入规则与负面清单。明确产业平台,进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空间布局,提出产业空间优化与整合提升的原则与措施,促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结构、布局、增速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
四、合理布局建设用地。以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标,研究宜丰县用地结构、景观风貌结构、中心体系、功能分区等内容,提出生活空间、生产空间、服务及配套设施空间、绿化空间、生态空间的总体布局原则和发展目标。明确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确定重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指导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第二节 布局方案
一、布局思路。宜丰县应紧密围绕做优做强产业集群和完善产业链的目标,依托丰富的锂瓷土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优势,围绕碳酸锂产品上下游产业延链补链,全力打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一轴两区四基地”布局。
“一轴”——以振盟新能源,齐劲材料等企业为代表,长兴大道为主干的“铅酸蓄电池产业发展轴”。
“两区”——以永兴特钢、江特锂业为代表,花桥乡、同安乡为布局区域的“锂矿采选冶炼聚集区”;以鼎盛新材料、国轩高科为代表,工信大道北段为布局区域的“碳酸锂生产聚集区”。
“四基地”——以富临精工、科力远为代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基地”;以瑞富特新能源材料为代表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基地”;以科宇新能源技术为代表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基地”;以倍鼎新能源科技为代表的“锂离子电池回收基地”。
二、布局方向。打造园区锂电集中区,应贯彻集群发展原则,以工业园区为主阵地,围绕产业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引导细分领域和企业聚点成链。在凯扬路以北区域打造新能源新材料集中区,保障新能源新材料基础优势的充分发挥与可持续发展;建设工樟路至工信大道连接线,以科宇新能源为支点,延链布局新能源电芯产业区,带动锂电产业正负极材料发展;以领先路瑞富特新能源为支撑,建设新能源负极材料产业聚集区,形成集原材料加工、碳化、石墨化和成品加工于一体的新能源锂电全产业链聚集区。
图8-1 江西宜丰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
图8-2 江西省宜丰县锂矿资源分布图
(图中蓝色阴影区域为宜丰县截至2023年锂矿资源主要分布区域,包括采矿权、探矿权、勘查开发规划区块)
图8-3 江西省宜丰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图8-4 江西省宜丰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图8-5 江西省宜丰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图
图8-6 江西省宜丰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图8-7 江西省宜丰县新设开采规划区块空间布局图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实施落实
一、强化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锂电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当前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县委县政府对宜丰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宏观领导,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重点工作事项及需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需省、市级部门协调推动的重大事项及时报请省、市级政府研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实施,抓服务、优环境,成立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领导小组,不断配套完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规划期间,每两年对本规划的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二、分解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宜丰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规划目标和方向,分解落实任务,自觉担负起本部门、本单位的责任,形成“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市场联动”格局,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工作,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要严格评估考核,建立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及时评估总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等落实情况。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保建设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奖惩机制。
第二节 强化首位产业培育
一、突出发展优势和培育重点。按照县级谋划、市级统筹、省级指导的原则,充分根据宜丰县在锂电上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集中合力共同推进具有发展前景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坚持工业优先发展,坚持把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工业产品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和终端销售协调发展。坚持资源与资本密集型并重,推动资源依赖向科技赋能转变,推动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产业向集群化发展,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
二、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要逐一整理归纳,列出清单,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宜丰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难题。各级各部门强化服务意识,从项目的引进、项目的选址、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到项目落地实施,全程跟踪服务,积极协助企业做好公司注册、土地预审征用、电网接入、环评、水土保持、安全等前置文件办理工作,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想方设法进行解决,齐心协力促进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壮大。
第三节 强化资金要素支持
一、加强各类资金统筹。鼓励设立配套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宜丰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培育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深入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调整支持方向,优化使用方式,强化引导作用。在此基础上,对现有各类涉县域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设立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围绕首位产业培育发展产业链金融,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融资平台整合升级。
二、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政府应积极引导政府资本、社会资本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提供便捷、优惠的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对首位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进行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开设绿色信贷通道,简化贷款流程,提供多种多样的融资形式,为企业产品研发和转型升级提供资金保障。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大、产业带动力强、有利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企业到主板和新三板挂牌融资。
第四节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一、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坚持依法用地,强化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对长期征而不用,开而不发的,限期收回。完善亩均评价机制,按投资协议,对投资强度不达要求、科技含量不高和效益低下的企业实行倒逼机制,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推进集约用地建设厂房。在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前提下,鼓励企业节约用地,对建设多层高标准厂房的予以补助。鼓励企业开展“零土地”技术改造和厂房改造,提升工业用地容积率。
二、保障土地要素供应。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加强统筹规划,预留一定用地指标对县域重大项目实行土地直供。大力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将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综合容积率等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前置要求。
第五节 强化人才要素支持
一、加大人才资源投入力度。树立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是收益最大投入的观念,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人才开发的投入,使人才开发投资的增长率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相协调并适度超前。设立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人才发展专项基金,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加大人才引进和关爱力度,对新招聘到宜丰锂电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提供一定的住房补助和安家补贴。举办锂电产业人才专题培训班,每年分层分类对锂电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集中培训。开辟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协调市级医院为锂电产业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职业健康体检服务。
二、实施平台集聚人才计划。坚持以产聚才、以才兴产,准确把握宜丰区域特色和资源优势,率先发展首位产业,扎实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对接、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和人才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加强人才载体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科研实验室等高水平人才载体作用,对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给予重点支持,建设以科研机构为重点的知识创新体系,增强对人才的吸纳、集聚能力。
第六节 强化园区改造升级
一、打造“四园”工业园区。加快转型升级、创新驱动,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5G+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数字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新应用为发展目标,围绕新目标、新要求,进一步“优环境、促发展”,营造“亲商、安商”良好氛围。全面发力,纵深推进,加快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着力将宜丰县工业园区打造成为服务一流、平台完善、产业集聚、改革创新、产城融合的“效益园区、生态园区、数字园区、创新园区”。
二、加强综合配套功能。优化园区平台,加强园区整体规划和功能配套,抓好“园中村”治理,稳步推行“工业园+主题产业园区”发展模式。依托工业园区产城融合综合体项目,融合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打造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持续推进智慧环保监控平台、智慧安全监控平台、企业综合服务智慧中心建设。实施工业5G+智慧工厂示范项目,推广智能制造,大力实施“数字化车间”。构建“一站式”园区管理服务模式,加大“满园扩园”行动和推进园区“两型三化”管理提标提档。
附 录
附录1:锂矿、锂盐重点企业招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域 |
主营业务 |
2021年 营业收入(亿元) |
1 |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经济开发区 |
各种深加工锂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
111.62 |
2 |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
锂云母采选及碳酸锂加工、特种电机研发生产和销售 |
29.82 |
3 |
江西天成锂业有限公司 |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 |
集硫酸锂溶液提炼、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为用户提供硫酸锂溶液以及其他相关产品。 |
18.17 |
4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
钾肥和锂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
147.78 |
5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
锂精矿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
76.63 |
6 |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
特钢新材料业务及锂电新能源业务 |
71.99 |
7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 |
锂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 |
52.41 |
8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稀有轻金属原料锂盐、铯盐及铷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3.94 |
9 |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锂矿采选、锂盐加工及冶炼、锂电设备制造等 |
9.21 |
10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
铬铁矿、锂矿的开采、加工及销售和贸易业务 |
6.44 |
附录2:锂电池正极材料重点企业招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域 |
主营业务 |
2021年 营业收入(亿元) |
1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303.56 |
2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正极材料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
213.74 |
3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06.99 |
4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64.29 |
5 |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
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2.59 |
6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 |
多元材料、钴酸锂等正极材料的技术研究和生产销售 |
82.58 |
7 |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 |
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78.09 |
8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
锂精矿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
76.63 |
9 |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
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40.54 |
10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 |
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
22.29 |
附录3:锂电池负极材料重点企业招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域 |
主营业务 |
2021年 营业收入(亿元) |
1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
2161.42 |
2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
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303.56 |
3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06.99 |
4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
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 |
104.91 |
5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
动力锂电池和输配电设备两大业务板块 |
103.56 |
6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新能源新材料的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 |
89.96 |
7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 |
石墨及炭素制品、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烯及下游产品等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
46.52 |
8 |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
23.36 |
9 |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
21.94 |
10 |
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 |
高端负极材料、动力负极材料、常规负极材料、钛酸锂负极材料以及导电剂 |
4.57 |
附录4:锂电池制造重点企业招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域 |
主营业务 |
2021年 营业收入(亿元) |
1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303.56 |
2 |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 |
开发、生产和销售先进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电池组 |
406.01 |
3 |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 |
194.71 |
4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
消费电池(包括锂原电池,小型锂离子电池,三元圆柱电池) |
169.00 |
5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
动力锂电池和输配电设备两大业务板块 |
103.56 |
6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珠海市 |
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3.40 |
7 |
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
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 |
68.17 |
8 |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锂离子蓄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 |
67.02 |
9 |
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东坑镇 |
为移动设备、电动汽车、智能储能产品和其它环保项目提供一流的能源解决方案 |
49.01 |
10 |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 |
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研发与应用 |
20.00 |
附录5:锂电池电解液重点企业招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域 |
主营业务 |
2021年 营业收入(亿元) |
1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新能源汽车业务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
2161.42 |
2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电解质等 |
393.93 |
3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06.99 |
4 |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
铝板带箔、新能源新材料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81.68 |
5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精细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64.29 |
6 |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 |
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78.09 |
7 |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 |
碳酸酯类溶剂、锂盐、添加剂及硅基负极等锂电材料产品 |
70.56 |
8 |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 |
新型电子化学品及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等) |
69.51 |
9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 |
环氧乙烷、乙烯衍生绿色低碳精细化工高端新材料的研发与生产销售 |
67.17 |
10 |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
生产、销售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
3.12亿 |
附录6:锂电池隔膜材料重点企业招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域 |
主营业务 |
2021年 营业收入(亿元) |
1 |
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锂电池薄膜原辅材料、制膜、涂布工艺和配方的开发和研究 |
142.02 |
2 |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
动力锂电池和输配电设备两大业务板块 |
103.56 |
3 |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新能源新材料的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 |
89.96 |
4 |
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
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 |
68.17 |
5 |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 |
锂离子蓄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 |
67.02 |
6 |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 |
电力系统智能化数字化,电动汽车相关材料的研发、制造与服务 |
60.63 |
7 |
东莞新能德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东坑镇 |
为移动设备、电动汽车、智能储能产品和其它环保项目提供一流的能源解决方案 |
49.01 |
8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 |
PE管道、BOPA薄膜以及锂离子电池隔膜 |
28.89 |
9 |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
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及销售 |
18.61 |
10 |
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长寿区 |
高性能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和销售 |
2.84 |
附录7:锂电池回收产业招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域 |
主营业务 |
2021年 营业收入(亿元) |
1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303.56 |
2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 |
废弃钴镍钨资源与电子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
193.01 |
3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
消费电池(包括锂原电池,小型锂离子电池,三元圆柱电池) |
169.00 |
4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储能、动力等全系列产品和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及环保型资源再生 |
118.48 |
5 |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经济开发区 |
各种深加工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11.62 |
6 |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
锂精矿及锂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
76.63 |
7 |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
检验检测服务业务和磁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25.88 |
8 |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 |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0.7 |
9 |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环境保护和治理 |
10.97 |
10 |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
过滤材料、烟气净化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
5.02 |
附录8:锂电池材料产业招商图
附录9:锂电池材料产业--链上企业分布热力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