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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2021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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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2〕2)号精神,对宜丰县2021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宜丰县获得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803万元,项目9个,分别为:新昌中大道(虎形东巷-渊明大道)污水管网改造130万元、城南新区崇文中学北侧规划道路建设工程253万元、大窝坝体育健身广场建设工程200万元、宜丰县秀竹米业棚改安置房南侧规划道路380万元、宜丰县仰贤路提升改造工程300万元、宜丰县渊明南大道连接天宝南路规划道路300万元、同安加油站至同安敬老院道路工程100万元、天宝乡集镇农贸市场改造工程60万元、潭山镇敬老院升级扩建项目80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一是通过完善宜丰县县城及有关乡镇道路基础设施,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二是通过敬老院改扩建,改善敬老院居住条件、提高入院老人的生活品质;三是通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提升集镇品味,优化乡镇营商、旅游环境;四是通过休闲健身公园建设,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布局,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地方资金和其他资金,共计2012万元。其中,中央、省、市、县资金1803万元已全部下拨到位。同时,带动了其他资金209万元,投入到革命老区项目中。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宜丰2021年革命老区项目共9个,总预算2012万元,已执行2012万元,执行率100%。其中中央补助1803万元,已全部执行,执行率100%;其他资金209万元,已执行209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做到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支出严格执照报账程序执行,项目实施后根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据实报账,工程款拨付必须有施工单位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签字。建立项目档案,进一步提高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新扩建城乡道路基础设施1.3公里,极大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完成潭山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新建房屋面积达到810平米,可安置养老人数32人,敬老院的入住环境得到了明显提高;完成农贸市场改造,带动超1000人以上就业;完成大窝坝体育健身广场建设工程,改善群众休闲健身环境。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1年市场建设面积2400平方米,改造商铺6个;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新建房屋面积810平方米,新建房屋27间,可安置养老人32人;城乡道路基础设施铺设污水管网2.35公里,新建公路1.3公里,安装路灯82盏,覆盖公路1公里。全年工程全面检查10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带动社会投资率10%。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带动1000以上人就业,受益人口达到10万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各项目均获得社会高度认可,满意度都达到100%,消费群众满意度也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县将对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及时进行整理、归纳、分析,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自评结果将在网站公开。

                  宜丰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8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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