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忠,您好!
您的网上信访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5年5月,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园路和仿古街交通拥堵现象,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并经市交警支队和省交管局审批报备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上述两条道路设置了逆行抓拍电子警察,提前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为了使驾驶人能够迅速、便捷地注意到单向通行规定,我大队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国家标准进行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具体措施如下:
1、在单行道路面上施画了清晰可见的“单行道”文字标线;
2、在单行道入口处安装了直埋式的“单行道”提示标牌;
3、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明显之处设立了“禁止驶入”禁令标志(版面尺寸Φ80CM,工业级反光膜),即便是夜间行车,也明晰可见。同时,为了防止车主疏忽没有观察到第一块禁令标志,我们在之后50米~100米距离又设置了第二块“禁止驶入”禁令标志,进行第二次重复警告。只有连续越过两块禁令标志仍继续向前逆行的机动车,电子警察才会进行抓拍处罚。
近期我大队将对上述单行道进行实地调研,继续加大交通宣传和提示力度,让广大群众出行的更为安全有序。
感谢您对交警大队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李建忠另一问题的回复:
一、首先非常感谢你对南屏公园的关心,南屏公园筹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至1991年初步形成规模且正式开放,同时园内投建了2个旱式公共厕所,至今已使用了20多年,十分陈旧落后。在宜丰县委、县政府的大力关心下,南屏公园整体环境提升改造工作年初已纳入工作计划当中,相信不久的将来,南屏公园的面貌定会焕然一新。
二、游乐项目管理,我们在严格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应加强检查督促,要让每位游乐项目业主时刻不能放松“安全是旅游事业的生命线”这根弦,我们将立即组织人员到各项目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工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作业。
特此回复
宜丰县公园管理所